陳振聰欠稅案‧上訴終院被拒


(香港)陳振聰遭稅局追收逾3.3億利得稅及物業稅,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延長反對評稅期限,在上訴庭敗訴。其代表律師重申,陳振聰在限期前沒收到評稅通知,其反對評稅權利被剝奪,欲申請許可上訴至終審法院,7月17日被上訴庭拒絕。

陳振聰代表資深大律師莫樹聯稱,陳振聰沒在反對期限前收到評稅通知,故無法提出反對,其基本權利因而被剝奪,又指案件涉及數額巨大,促上訴庭批出上訴許可。法官反駁,法例訂明稅局將評稅通知寄出,便已完成責任,無須確保納稅人“實際”收到通知書,又指陳振聰在原訴及上訴時未有投訴其權利被剝奪,故法庭不會批出許可。(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