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森那美前總裁控失信逾億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森那美(Sime Darby)前首席執行員兼總裁拿督斯里阿末朱比爾,涉嫌任內未維護公司利益及欺騙董事局,導致公司蒙受逾1億令吉(3166萬美元)虧損,他7月17日以兩項失信罪名遭反貪污委員會控上隆市地庭。

阿末朱比爾(55歲)面對數額高達1億183萬9264令吉20仙的失信罪名,主要控狀是指他抵觸刑事法典409條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監最高20年及鞭刑,也可被判罰款。他也可選擇另兩項刑事法典418條文的交替控狀,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第一項主要控狀指出,他被控於2008年11月17日至28日期間,在森那美總部大廈,身為時任總裁兼首席執行員,沒採取適當法律行動,維護公司股東利益,以鑑定砂拉越如樓下游(lower Julau)至泗里街(Sarikei)的土著保留地(NCR)審批工作,造成此保留地頒給了馬來西亞Vertical Drive私人有限公司,進而導致森那美因收購後者公司而蒙受8502萬3047令吉20仙損失。

此外,他也被指在2008年11月17日至2009年12月4日之間,在相同地點及身份,因相同原因而讓匯合拉讓江至如樓東部部份地區的土著保留地(NCR)地段,被頒給馬來西亞Nature Ambience私人有限公司,導致森那美要收購後者公司而蒙受1681萬6217令吉損失。

兩項交替控狀則指出,他在2008年11月17日至12月4日期間,因沒遵照法律合約,向董事部匯報以上兩片土地已易手給第三者,並明知道收購計劃會對公司帶來損失而知情不報,因而抵觸刑事法典418條文。

保釋金20萬2人擔保

馬來西亞反貪委會主控官凱文莫奇斯副檢察司要求法官拿督賈吉星就阿末朱比爾兩項控狀,提出總共20萬令吉保釋金及2名擔保人保外的建議,並獲得辯護律師拿督K.古瑪拉恩德仁附和及法官批准。此案擇定10月2日早上9時審理。(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