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青年遭警踹傷‧被勸改供“翻車”


(馬來西亞)大馬治安隊員聲稱騎摩托車前往援救途中,因趕時間沒有停下接受警員檢查,遭追上前的警員踢翻摩托車,跌個遍體鱗傷!這名19歲的青年治安隊員不滿的是,他跌得滿身傷後,報案時被勸告說是“自行翻覆”。這起事件7月18日下午5時30分左右,發生在檳城大山腳松林園道路。

趕赴救援遇警員沒停下

傷者是蔡鴻倫,他在阿兒瑪的一間摩托店工作,也是大山腳區治安隊隊員,身體多處受傷,傷勢頗嚴重。他18日中午在父親蔡秀寶(52歲)及母親李金盾(50歲)的陪同下,向馬華大山腳區會主席兼檳州秘書劉一端反映此事。

他說,事發前他在阿兒瑪美好超市前,接獲甘榜峇魯發生事件待援,就急忙騎摩托車前往,經過松林園時,發現4名男警在路旁,其中2人坐在摩托車上,另2人攔截路過的摩托車騎士,但警員並沒有設路障。

“我因為看到警員沒有任何表示或示意我停下,就沒有停車,但行駛約數百公尺後,忽然一輛摩托車迅速尾隨而至,我用眼角一瞄看到一名穿制服的警員,還未回神之際,忽然感到摩托車遭人猛踹踢,繼而失控向左翻倒,我也倒地翻滾了數圈。”他說,車翻人倒受傷後,這名警員仍堅持要他出示證件接受檢查。

蔡鴻倫說,他從醫院驗傷出來後,約晚上9時許就到大馬柏達鎮威中警署報案,錄案的警員知悉他遭警員踹倒受傷後,也發出短信給涉及的警員,後者很快抵達,並表示沒有踹人。黃鴻倫說,他認得出這名警員。(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