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貴州“打黑第一案”黎慶洪案“翻案”不成,貴陽市小河區法院7月23日上午宣判,第一被告黎慶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仍成立,共判監15年,並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律師周澤說,結果難以接受,又稱黎已明確提出上訴,但認為二審判決仍難樂觀。
根據法庭現場消息,貴陽市小河區法院仍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等,分別判李相建等49人囚6個月至14年不等,包括黎慶洪父親黎崇剛在內的5人被判無罪,近20名被告被判緩刑。一直對黎慶洪作無罪辯護的律師周澤說,對審判結果無法理解、難以接受;而黎慶洪已明確提出上訴。
黎慶洪判囚15年
罰10萬
黎慶洪於2008年9月在貴州“打黑”行動中被捕,因涉及多項程序違法,如律師被法庭驅逐或解除聘用、刑訊逼供等,被指為“黑打”。2010年3月,黎案第一次開庭時,貴陽中院曾判黎慶洪有期徒刑19年,後因證據不足被省高院發回重審。據悉,二審仍將安排在貴陽市中級法院,周澤擔心二審判決難有實質變化。
周澤說,黎慶洪的4項罪名均無法立足,其中“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需具備“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的條件,公訴人沒舉出證據,意味此罪名並不成立。此外,公訴人對“開設賭場罪”和“非法持有鎗支罪”的證據同樣不充份,且遺漏如“所持獵鎗不構成擊發力”等重要細節,“而聚眾鬥毆罪更無法成立。因根據公訴機關材料,黎慶洪只有聚眾而沒有鬥毆,且其聚眾行為實際上是正常的維權行動,演變為聚眾鬥毆很難理解”。
由於黎案涉辦案過程存在刑訊逼供、公權濫用等“黑打”問題,惹官方和法學界的關注。消息人士此前透露,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中央政法委的多位司局級領導,在貴陽臨時成立“前線指揮部”旁聽案件庭審;而辯護律師團陣容也超豪華,由江平、賀衛方、童之偉等12位內地法學翹楚組成的法律顧問團,也專為此案成立,法學界期望此案能“糾正黑打”。
法學界盼“糾正黑打”
“應該說,此次多位領導的旁聽並未對案件的判決起到實質作用。”周澤說:“在庭審中,已有被告人和證人當庭指出刑訊逼供,但這些都沒有作為最後判決的依據,這可能為今後的黑打帶來非常惡劣的示範。”周澤現時計劃短暫回京,與專家團溝通,之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