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國備受關注的雲南晉寧連環殺人案7月28日開庭,被告張永明經一審後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需賠償11名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
有殺人罪前科的56歲被告張永明,被指在2008年至今年4月期間,獨居在偏僻路段,以雙手或膠帶去勒頸殺害走至附近的獨行者,繼而以碎屍、焚燒及掩埋等多種方式毀屍滅跡。有受害者家屬稱,曾向警方請求調查張,但並未受理,當局12名相關人士因而被追究責任。
當地坊間流傳,受害人數其實逾20人,更指張家中掛滿醃人腿肉供自己食用,吃不完的人肉則拿到街市賣,手法兇殘血腥。據報,在法庭上,張永明沒有表示出絲毫愧疚和後悔,並拒絕向被害人家屬表示道歉。(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