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嫖雛妓案‧邵在禮判監3個月


(新加坡)新加坡網絡嫖雛妓案,影業大亨邵仁枚的孫子邵在禮7月30日下午被判坐牢12個星期。

儘管邵在禮代表律師以他犯下無心之過,促請法官不要判處坐牢,但法官不接受律師說法,判決他坐牢12星期。邵在禮聞判後神情凝重,通過尼荷哈佩星高級律師表示要上訴,法官准他以1萬新元(約8030美元)保釋等候上訴。

法官:法律保護受害人

面對一項與未滿18歲少女進行性交易控狀的邵在禮6月認罪。施奇恩法官下判說,被告並未進一步檢查雛妓的年齡,而律師聲稱雛妓年齡接近18歲,外表看起來成熟,那只是他主觀看法。被告與她進行性交易,是他自己要冒這個風險。法官說,有關條文是直接罪責,國會制定有關法律,是為了保護年輕和脆弱受害人。

至今為止,共有51名男子涉嫌這起轟動一時的嫖雛妓案被控,新加坡前校長李立弘第一個認罪,被判入獄9週,6月已刑滿出獄。隨著邵在禮要向高庭上訴,另外五個認罪的被告的案件可能展期,等邵在禮案上訴有了結果後才判刑。

41歲的邵在禮,已婚,是影業大亨邵仁枚的孫子,父親是新加坡邵氏集團執行董事邵維錦。他曾任新加坡環保理事會執行理事長,獲頒公共服務獎章,目前是Halcyon集團的高級副總裁。6月底,邵在禮承認在2010年10月30日下午3時22分,在明古連街的Hotel81,以500元嫖雛妓。(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