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狎少女僅拘15日


(中國)一名12歲少女被年逾50歲的鎮政府公務員非禮,公安卻指這名公務員行為“屬於猥褻婦女”,並未造成嚴重後果,只拘留他15日。

公安:未造成嚴重後果

據《南方農村報》報導,2011年7月11日,住在廣州的12歲女童吳小娟(化名)隨母親回家鄉電白縣看望外婆,其間幫助觀珠鎮政府50多歲的農業辦職員廖材種沉香。7月20日下午,廖趁無人突然將她抱到桌上,又親又摸她的胸部,甚至將手伸進她的牛仔短褲裡。小娟即逃回家致電報警。“當天晚上,我就帶著女兒去觀珠醫院檢查,結果發現女兒下陰紅腫還破裂出血了!”小娟母親廖女士氣憤難耐。

負責這宗案件的觀珠派出所教導員戴飛稱,廖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但其行為屬於猥褻婦女,未造成嚴重後果,只是治安問題,故拘留15日。(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