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乃伊式捆殺女教師‧2男判死


(台灣)基隆三男子行竊獨居女教師黃安琳住處,並勒斃黃女,台灣最高法院8月1日依強盜殺人罪,判其中2人死刑,兩人成為台灣第58、59個等待死刑的死囚,另一人則因曾出言阻止同夥殺人而獲判免死,但仍需接受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事發在2008底,25歲的游屹辰及38歲的蘇志效為案中主謀,兩人因“窮神附身”而動歪心,游想到昔日鄰居女教師黃安琳,認為34歲的黃女是獨居,且任職中學教師定然收入不俗,於是計劃行竊黃家,幾天後兩人遇到同樣缺錢的29歲男子鄭文輝,三人決定“合作”行竊黃女住處。

三人到黃女住處按電鈴測試,豈料黃女並未外出,立即開門,三人把心一橫,竟由偷變搶,一擁而上制服黃女,拿毛巾、襪子堵住黃女嘴巴,再用膠帶層層捆綁黃女全身,把她捆成一具木乃伊。

判決指出,三人先後在屋內搜出新台幣2萬6000元現金及三張提款卡,此時游提議滅口以免被認出,蘇表示同意更催促“快點”,鄭雖出言制止,但因兩人堅持,三人最後仍用電線勒死黃女。據悉,由於黃女於案發翌日無故缺課,校方請社區警衛幫忙開門後揭發命案,發現黃女被捆殺死在床上,警方依提款卡提領紀錄,循線找出游等三人涉案。

此案四年來共經歷過四次法院審理,前兩次審判判處三名被告同為死罪,因為三名被告明明可直接離開搶案現場,卻執意殺死被害人,企圖勒斃黃女時一度扯斷電線,竟又換一條電線繼續行兇,已達泯滅人性,故同判三人死刑。

但最高法院三度撤銷死刑判決,高院更審時改認定鄭男未參與策劃犯案,且曾在現場說:“拿錢就好,不要傷人。”合議庭以他“惡性較輕”為由,讓他免於一死,改判他無期徒刑。(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