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中9‧20簽燕窩協議‧簽約後即可出口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燕窩商聯合會指出,中國官方已證實將於9月20日,在中國南寧與大馬相關部長簽署燕窩出口協議書。一旦雙方簽署此協議書之後,大馬的燕窩(已清洗的燕窩)即刻可出口到中國。

馬來西亞燕窩商聯合會會長拿督祝聖才發文告說,此協議書只要求亞硝酸鹽(Nitrite)標準不可超過30PPM。

他說,接著,聯合會也會推動大馬官方與中方商討毛燕窩(原材料)出口的協議。

他也呼吁大馬所有燕業者,包括燕屋燕農、清洗、貿易與及出口商要同心協力,團結一致,以同一把聲音讓大馬整個燕業重現曙光。

達到721訴求大會目標

祝聖才說,該聯合會必須照顧所有燕業的利益,而不只是一小部份行業的利益。

他說,聯合會在721大馬吉隆坡精武體育館和平訴求大會之後,獸醫局在7月24日宣佈不強制規定燕屋要安裝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接著,在7月27日,聯合會將備忘錄移交給首相,要求解決燕窩何時可出口之事件,這也促進雙方近期將簽署協議書,而這也證明了721聯合會訴求大會已達到目標。

他指出,聯合會的工作不只限於馬來西亞,同時也配合大馬官方,到過中國多次,對燕窩的禁令作出協調。

“在過去的3年裡,聯合會很努力和密切的為整個燕窩行業付出,與獸醫局(DVS)起草1GP(關於燕屋合法養燕指南,避免燕屋被拆除)。從2011年至2012年,聯合會也與衛生部建立亞硝酸鹽標準作業程序。”他說,往後,聯合會也會堅持努力,為大馬燕業奮鬥,挽回昔日的市場空間和價位。(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