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鄰里糾紛庭判罕見禁令‧乩童限時見客燒香


(新加坡)一個有哮喘,一個愛燒香,新加坡淡濱尼兩鄰居鬧糾紛,結果法庭下罕見禁令,乩童每週只有7小時見香客,這7小時內只能燒16支香。

這兩戶鄰居是因燒香結怨,室內設計師夫婦不滿鄰居在家中開神壇,造成噪音和煙燻問題,於是將乩童鄰居告上庭,追討精神損失。

反目的鄰居是,訴方張姓夫婦和辯方林忠仁。他們從1984年起,就住在淡濱尼41街的三房式組屋同層28年。

地方法庭是在2012年3月9日裁決,張家獲賠500元(約402美元)精神損失,辯方則須接受庭令約束。

訴方獲賠1250
充精神損失

根據庭令,除了每週三和週六晚上7時至10時半的3個半小時外,林忠仁不得在家見任何與拜神活動有關的訪客。庭令也允許香客在農曆初一和15上門,時間也是晚上7時至10時半。

換句話說,雖然看似每個月有10天香客可以上門,但如果初一和15剛好是週三或週六,那麼林家那個月每週就只有7個小時能見香客。另一個限制是,除了每次香客上門的時段總共可燒8支香外,其餘時間不得在家裡和公共走廊燒香。

受訪律師說,法庭在處理鄰裡糾紛的初衷都是以和為貴,希望大家都能和諧共處,因此賠償500元是一般判決,但明文限制燒香行為,卻屬罕見。(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