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前肅毒局長性賄案·徐秀蘭4次被威逼口交


  • 徐秀蘭26日早穿白襯衫、白外套和灰色裙子出庭。

(新加坡)捲入性賄賂醜聞的關鍵證人徐秀蘭9月26日終於在法庭亮相,邊哭邊敘述她如何屈服在原中央肅毒局局長黃文藝的淫威之下,4次為他口交,還接到他到國外度假的邀請。

徐秀蘭(36歲)用“非常噁心"、“受威脅"等強烈措辭,形容口交的情況。在講述口交過程時,不時停頓,聲音哽咽。

被告欄裡的黃文藝神情鎮定,坐在公眾席上的妻子葉燕燕則臉色沉重,不時低頭。

徐秀蘭在主控官陳建偉副首席檢察官的引導下供稱,那4次都是發生在車內,黃文藝突然把她的頭按壓到他的下體,她每次都生氣地推開他,給予一番譴責,一次還叫他尊重她。

害怕遭黃文藝陷害

徐秀蘭也聲稱害怕黃文藝,因為黃文藝人脈很廣,她聽過一些有關他處理工作的事。

“我不想到頭來被陷害,也不想他損害到我整個內政部的交易。他只要隨便放話說`小心這女人,她是個威脅’,就足以對我構成極大的傷害。"

她也兩次痛斥媒體,指媒體最近的報導,已經要了她的命。“報章在沒有聽到我這方的說法就刊登片面之詞,就已非常具有摧毀性了……我相信大家都同意,一個人的名譽是很重要的。"她還供稱黃文藝曾讓她看黃片,還知道哪些色情影片是偷拍的,還是專業拍攝的。

她說,她只是普通的行銷人員,要養家餬口。黃文藝第一次強迫她口交之後,她仍然與黃文藝保持友好關係,因為黃文藝是她的客戶。

事發後,她也不敢報警,因為這種事很丟臉,絕不能報案自取其辱和影響家人,況且黃文藝有人脈,沒人會相信她的話。

黃文藝在2011年7月第一次逼她口交後,向她道歉,說自己不會再犯。她以為像他如此有地位的黃文藝在妻子葉燕燕的陪同下步出初庭,兩人都紳士,應該會遵守承諾。

3次受邀約度假皆婉拒

兩人從2011年7月到11月間還私下見面。這段期間,黃文藝曾兩次邀她到克蘭芝的度假屋、一次同游澳門。

“我們通常見面時,黃文藝很在意人多的地方,所以到哪裡我們都無法好好地聊。因此他說,在度假屋他可以更暢所欲言,比較輕鬆自在。"她不介意出去吃午餐,甚至喝酒,但一起去度假屋或出國都讓她很“不舒服",況且她也沒有理由跟他去,所以她都婉拒這些邀請。

控方25日以本案曝光後,徐秀蘭飽受媒體追擊而患上抑鬱症,還自殘和企圖自殺,要求下禁令,不准媒體刊登她的名字和照片,但遭法官駁回。

控方兩次見徐秀蘭情緒激動,問她是否需要休庭,但她都拒絕,相信是希望儘快完成供證。

徐秀蘭高挑亮麗,一身黑色套裝,曲捲長髮捆成馬尾上庭,即刻吸引眾人目光。

26日下午3時許,徐秀蘭的前上司、也是第一證人王耀山(甲骨文集團董事經理)供證完畢時,控方突然說要傳召原本是控方第四名證人的徐秀蘭,引起辯方高級律師陳志明激烈抗議。

“我有潔癖……如果是真愛,口交也願意。"徐秀蘭說,她不愛黃文藝。

辯方律師25日在庭上說,徐秀蘭錄口供時,曾聲稱深愛黃文藝,愛到願意離開丈夫,與黃結婚。

但徐秀蘭26日下午在庭上供證時稱她不愛黃文藝。

徐秀蘭提及第三次口交時說,如果她真愛對方,會願為他做這種事(口交)。

但她說,黃文藝推她,強迫她這樣做,讓她很生氣。

她說,之所以沒有衝撞黃文藝,是因為畏懼黃文藝是高官。

控方問她是否覺得每次見面都有義務替黃文藝口交時,徐秀蘭反問︰“為甚麼他會這樣想?我們又不是情侶,我也不是那樣的人。我是有潔癖和在意衛生的人,沒有給人那種印象。"

改供詞否認與黃文藝上床
辯方當眾拆穿徐女撒謊

徐秀蘭一再更改供詞,被辯方律師當眾拆穿她撒謊。

徐秀蘭在第一份口供書裡自爆跟黃文藝上床,還替他口交。但當陳志明律師盤問她是否跟黃文藝發生性關係時,她卻連答“沒有,沒有"。

律師立刻指出,她在第一份口供書自爆她與黃文藝在黃文藝母親的公寓曾有魚水之歡,為何上庭供證時字句不提。

律師當庭念出她這份口供書的部份內容。

上黃文藝母親公寓偷情

根據庭上念出的口供內容,兩人在09年6月約在停車場見面後,黃文藝帶她上他母親的公寓。

黃一入屋就擁抱和吻她,兩人接著發生關係,而當時她還為黃口交。

另一方面,詢及黃文藝是幾時向她透露肅毒局有預算,徐秀蘭也一再更改供詞,被辯方律師當眾拆穿她撒謊。

徐秀蘭指她曾在電話對話中,問黃文藝肅毒局是否有剩餘預算,對方回答“有幾十萬"。

一再被問及這是甚麼時候發生時,徐秀蘭回答“2011年12月"、“2011年最後季度"又說“2010年最後季度",後來也確定是黃文藝告訴她的。

這時律師激動說︰“你知道自己的答案有多荒唐嗎?黃文藝在2010年12月根本還沒調到肅毒局。

你為甚麼要撒謊?"徐秀蘭保持鎮定,要求時間想想。

徐女3次答非所問

當律師“咬著不放",頻頻追問她是否會以性換取合約時,徐秀蘭3次答非所問,且開始顯露不耐煩。

她過後似乎被問急了,語帶譴責地對律師說︰“你一直在繞圈子,像是個惡性循環。你讓我很亂,請對我好一點,我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情況。"

隨夫出庭旁聽
妻:全力支持黃文藝

夫妻一條心,妻說︰“我全力支持丈夫",黃文藝也表示同意妻子繼續出庭旁聽。

性賄案“女主角"徐秀蘭26日上庭供證,爆出不少口交內容,讓葉燕燕聽了直皺眉。

但葉燕燕27日早上約9時20分,照常隨丈夫上庭,在庭外錯過了較早出現的徐秀蘭。

對比之前徐秀蘭抵達時的混亂場面,黃文藝夫婦抵達時,場面有秩序,他們緩緩走向法庭,大方讓攝影記者們照相。

夫婦倆一前一後下車,走到梯級時,黃文藝主動牽起妻子的手,扶她上梯級。

黃文藝今天照樣穿襯衫長褲,妻子則穿灰色套裝,兩人抵庭時神情嚴肅,沒有笑容。

記者問葉燕燕,事已至此,是否仍會全力支持丈夫,她斬釘截鐵回應說︰“當然"。

黃文藝也告訴記者,只要妻子有空,他還是同意妻子來法庭旁聽。

“她還是會來,沒甚麼問題,我們的生活照舊。"

“take in"暗指性行為?
徐秀蘭:他要我接受他的精液

徐秀蘭指證黃文藝逼她口交時,稱黃文藝曾問她︰“When you want to take in?"“take in"這個字眼,是否有性行為的隱晦意思,引起國人議論。

如果是有性愛含義,男人對女人說“When you want to take in?",是否也可構成性騷擾?

徐秀蘭稱,2011年某天,黃文藝在和她共進午餐時問她︰“When you want to take in?"(你打算幾時接受?)主控官陳建偉追問︰“這句話對你來說是甚麼意思?"徐秀蘭答說,那是個“挺普遍的常識",並指黃文藝的言下之意就是要她接受他的精液。

兩名律師受訪時指出,沒聽過“take in"暗指性行為的例子。

資深刑事律師符兆明說,很多詞匯都有其他微妙隱晦的意思,有的比較常見,有的則只有少數人知道。

“如果一名男上司對女下屬說這樣的話,女下屬除了主觀上要瞭解這個意思,若要報警和提控,也必須說服警方、律師和法官`takein’有性騷擾的意思,這樣才有勝訴的機會。"鍾庭輝律師則指出,表面上沒有性騷擾意思的語言,必須結合眼神、肢體語言和上下文來推斷。

記者上網查找“take"的意思,與另一個人發生性行為是其中一個義思,但並不常見。

身敗名裂老公不離棄
“沒人可拆散我們一家"

徐秀蘭庭上自揭婚姻狀況,自稱雖然身敗名裂,老公卻對她不離不棄,沒有人可以拆散她一家。

辯方律師接連盤問徐秀蘭為何不承認有和黃文藝發生性行為,是否是顧慮會影響婚姻和女兒撫養權。

徐秀蘭一一否認所指,接著語氣鎮定,要求讓她對個人婚姻狀況做出解釋。

這時,庭上非常安靜,徐秀蘭慢慢地說︰“儘管所有對我和家人造成傷害的負面報導,讓我名譽掃地,還有很多猜測說我丈夫離開我,可是我們現在還住在一起,我們會一起渡過難關。"“我的丈夫還在我身邊,我的孩子還在我身邊,沒有甚麼能將我們拆散。"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