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嫖雛妓被判坐牢12周,名人之後邵在禮撤銷上訴後,10月5日中午前到第三庭報到,開始服刑。
上午11時20分,邵在禮(41歲)在妻子薛燕(26歲)陪同下抵達初級法庭,夫妻十指緊扣,神情凝重。
法庭確認他的身份後,由庭警帶走。他在被帶走前,擁抱妻子,輕拍她肩膀,並在她耳邊細語。
穿藍色上衣襯黑色長褲的薛燕,在邵在禮被庭警帶走前,從包包拿出黃色大信封和放在白色塑膠帶的小盒交給他,盒子裝的相信是藥物。
她過後則強忍淚水,一臉不舍,目送邵在禮被庭警察帶走。離開法庭時,她禮貌謝絕記者訪問,然後打手機,相信是通知家人。
撤銷上訴屬個人決定
邵在禮步入法庭前告訴記者,撤銷上訴是個人決定,並非律師勸告,他尊重法庭裁決。
他也說,他現在很緊張,昨晚睡不好,但做了入獄的心裡準備,希望能適應獄中生活,也不知道12周的刑期是否有折扣。
一般上,囚犯如果行為良好,只需服三分之二刑期,因此,預料邵在禮可在11月30日刑滿出獄。
邵在禮是影業大亨邵仁枚的孫子,父親是邵氏集團執行董事邵維錦。他曾任新加坡環保理事會執行理事長,並獲頒公共服務獎章。
2012年6月27日,他認下2010年10月30日付500元(約407美元)嫖雛妓罪行。雛妓當時17歲又7個月18天,未滿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