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落馬洲大車禍‧司機審前一刻認誤殺


  • 被告羅少權在案件提堂後,曾在粉嶺法院門外向死者家屬跪地道歉﹕「對不起,傷害了6個家庭」,但不獲接受,反被家屬指罵。(圖:明報)

  • 其中一名死者張榆霖的妻子,昨帶同5歲女兒到庭旁聽,家屬更在庭外拉起橫額,宣泄他們不滿被告因醉駕奪走家人寶貴性命。(圖:明報)

  • 今年1月23日,5名紮鐵工人打算完成過年前最後一天工作後便「收爐」,詎料慘遇橫禍。(圖:明報)

(香港)貨車司機今年年28在落馬洲醉駕,越線與對面線的士迎頭相撞,結果的士被撞成廢鐵,的士司機連同車上5名打算往開工的紮鐵工人喪命。罕有被控誤殺的貨車司機,週二(12月1日)在高院案件開審前最後一刻改變主意,承認6項誤殺罪,相信可令他獲三分一認罪扣減。

本年3月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時,獲保釋的被告羅少權(42歲)離庭時向到庭旁聽的死者家屬下跪道歉3分鐘,其間受盡死者家屬責罵,之後由友人扶起離開。被告週二認罪時一直低頭,聲線微弱。

羅被控6項誤殺、以及6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交替控罪,指羅於本年1月23日在落馬洲青山公路洲頭段在道路非法殺死、或危險駕駛導致余日興(54歲)、曾鳴(49歲)、張榆霖(47歲)、馮志偉(35歲)、周有勝(30歲)及湯偉明(43歲)死亡。羅一直否認誤殺罪,只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

官“提醒”後改口認罪

由於控方堅持控以誤殺罪,案件週二於高院開審,預計審訊10天。在抽選陪審團前,控辯雙方就審訊的細節商討,惟主審法官韋毅志表示,無論被告最終被裁定誤殺罪成,還是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他也是基於同一內容案情判刑,分別不大。

接著被告答辯,他仍只承認6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否認交替的誤殺罪名,法官便宣佈退庭,等候抽選陪審團。惟在等候陪審團期間,辯方突然要求重新答辯,羅終承認6項誤殺罪名。

由於控方需時準備案情文件,法官將案押後至本週四、即12月3日判刑。據悉,控方案情指被告於事發日早上駕駛貨車在落馬洲青山路段向元朗方向行駛,在洲頭段近巴士站時突然越線,與由余日興駕駛之的士迎頭相撞,的士嚴重損壞,車上司機連5名乘客共6人即時死亡,被告則受輕傷。

警方到場後替被告進行呼氣測試,發現被告100毫升呼氣中有93微克酒精,超標3.2倍(呼氣標準是22微克),被告送院後、即事發2小時再進行抽血測試,發現其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153微克,超標2倍(血液的標準是50微克)。被告事後曾向警方錄取3份會面紀錄,但均沒提及曾飲酒。

捐款夠5戶生活

職工盟紮鐵業團結工會副理事長家馮建成,週二透露,事件後單是工會已為5名遇事紮鐵工人籌得逾500萬元,工會將每月向每個家庭發放2萬元,直至500萬用完為止。馮解釋此做法是為免死者家庭因突然有大筆捐款而被人騙去;另外外間捐款則有500萬元,已平均分予6個家庭。

馮又指稱,經會計師計算,捐款可確保5個家庭不用擔心基本生活,以及足夠4個遺孤完成大學,而除上述的逾1000萬元捐款外,家屬已不會接受捐款,捐款餘額轉交更有需要的地方。(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