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2010年潛在貪污罪行‧造成114.45兆盾


(印尼‧雅加達)肅貪委員會主席頓巴克.哈托朗岸.邦加貝安指出,2010年政府購物與服務業務潛在貪污罪行,可能造成114.45兆盾損失。

根據肅貪委員會一向的調查結果顯示,貪污者“盜竊”35%工程總值。2010年政府工程總值達327兆盾。

“若購物沒有同時採取反貪措施,這麼大筆資金將會出現消失。”

他說,自從肅貪委成立以來,前後著手約50起購物或服務貪污案件,金額達35%。

截至11月,大眾舉報的購物或服務貪污案多達2100起。

肅貪最重要的是採取防範措施。“我們可以把100至1000個人關進監牢,但如果不採取防範措施,並不能保證貪污行徑不再發生。”

2005年至2009年期間,政府購物與服務工程的貪污罪行造成的損失達6891億9500萬盾,佔工程總值1兆9000億盾的35%。

全國肅貪會議之所以提出政府購物與服務工程,是因為政府損失很大,往後應該受到關注。政府部門購物或服務,往往內部有舞弊行為,有94%,或相當於6470億盾是直接指定供應商的,此外,還有報大單價的,達6%,相當於413億盾。

“正因為如此,我方召集會議,以最近4年來查出的數據為借鏡。”

與此同時,公共工程部長佐科.基爾曼托表示,經過精打細算,精心規劃,可以防止舞弊行為。“若從一開始就精心策劃,可以防止舞弊行為。”

出席會議的有上百名政府部門、地方政府、國企人員,可望能夠改善人力資源素質,通過網絡供應及修正法規來改善購物機制。(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