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年約道7號大宅泳池底的兩個玻璃洞,跟聲稱是讀者提供給《蘋果日報》的圖片的兩個大洞相似。(圖:香港明報)
一張《蘋果日報》聲稱由讀者提供、為約道7號的地盤照片,拍攝日期顯示為2006年5月24日,圖中施工中的泳池底部有兩個大洞。(圖:香港明報/《蘋果日報》)
(香港)究竟有沒有人有預謀地僭建唐英年九龍塘約道7號的神秘地庫,已成為事件的關鍵。《明報》翻查建築圖則發現,唐家7號大宅打樁約深達5米,比較唐家另一間屋約道5A只打約2米樁,明顯深得多,有測量師質疑,此舉是否為方便僭挖地庫而鋪路。
取入伙紙前已建地庫
或涉刑事
另一關鍵焦點是,究竟約道7號僭建地庫,是否於2007年初取得入伙紙之前便建成,抑或是之後才建成,表面看,兩者分別不大,但據律師分析,其實兩者分別很大,因為前者或涉有人提交虛假文件給屋宇署,甚至串謀詐騙;相反,後者在起好樓取得入伙紙後,才再挖洞僭建地庫,罪名將大減,只涉違反《建築物條例》,故有議員督促屋宇署,必須查清楚究竟僭建地庫是在落成時建好抑或後來僭建。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說,觀看約道7號唐宅地基圖,地基深達5米,而旁邊兩個高度相若的大宅,包括約道9號及5A號,地基只約2米深,質疑此舉是否為僭建7號地庫而鋪路。
“讀者照片”顯示開洞
建築師:非7號屋
此外,《蘋果日報》2月14日刊登一張聲稱由讀者提供的照片,聲稱是2006年5月唐宅約道7號地盤的施工圖片,顯示泳池佈滿鋼筋外,後方清楚顯示有兩個大洞,跟目前7號屋泳池的兩個玻璃洞相似。
不過,7號屋建築師何仲怡14日接受《明報》查詢表示,質疑這相片的真確性,指怎能百分百肯定圖片中的泳池便是約道7號的泳池。何重申,7號屋取得入伙紙前,他都沒有做過這些開洞工程,並表示:“你怎知道這張照片是真呢?我怎知道是否加勒比海某一間別墅的照片。”另外,唐英年14日在記者會上,兩次主動否認提交假圖則。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倘若一名業主在獲發入伙紙後僭建,屋宇署一般會發清拆令,倘若業主願意糾正,一般不會檢控。不過,他指倘若是施工時已興建一個僭建地庫,則有可能觸犯使用虛假文件、串謀詐騙等刑事罪行。
工程師:照片與唐宅吻合
施工時或已違規
唐宅建築師何仲怡否認有關圖片是約道7號泳池工地,不過,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表示,從圖片的構築物底部佈滿喉管、形狀及鋼筋結構,可以確信這是一個泳池,而從泳池的闊度及深度比對,與唐宅的泳池吻合,加上這種長窄泳池很少見,而照片中的長方形及正方形的洞口,無論位置、長度,亦與現時唐宅泳池底玻璃洞吻合。最後,照片所顯示日期,亦與唐宅施工進度吻合。種種跡象顯示,照片可信度十分高。他稱,若照片是可信,即唐宅施工時已可能出現違規建築。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出,如果地庫於2007年取得入伙紙時已經建成,但當時向屋宇署呈交的圖則卻沒有地庫,這代表圖則很可能是虛假的,或涉及串謀詐騙,十分嚴重,故他要求屋宇署必須徹查地庫到底於何時興建。
“未獲業主授權”
建築師拒提供施工照片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照理建築師應有拍攝建築期間施工圖片,若他們能夠提供照片,證明落成時是沒有兩個大洞,便是有力證據。然而,建築師何仲怡14日被記者問及可否提供圖片,以證明泳池落成時沒有兩個大洞,何則表示未經業主授權,故不能提供圖片。
專家:地質相近‧地基應相若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說,觀看屋宇署審批的約道7號唐宅地基圖,發現唐宅地基約深達5米,而旁邊兩個高度相若的大宅,包括約道9號及同由唐家持有的5A號,地基只約2米深,認為7號地基深度不尋常,質疑是否為方便挖泥作地庫。
陳子明及另一名不願披露姓名的建築測量師認為,7號與兩個鄰宅土地質素相近,需要的地基深度理應相若,毋須打得太深。不過,興建約道7號的建築師何仲怡表示,因應探土報告的結論,所以要打較深地基,並指出近年建築要求是打深一點地基。
大狗兩屋走
“7號屋丟空”說法存疑
唐英年2月13日回應九龍塘約道7號屋僭建地庫時,聲稱他與家人只是住在約道5號屋,而7號屋一直丟空,僅是由他家人(即其妻郭妤淺)持有的“投資物業”。不過,《明報》記者14日在場外望入屋觀察,卻發現7號屋泳池旁的石級,明顯連接著毗鄰5號屋的花園,其間記者多次目睹有狗兒經石級來回兩座大宅,可見兩間屋其實相通,令人質疑唐英年“一屋住、一屋空”的說法。(香港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