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醜聞愈揭愈多,香港特首參選人唐英年2月15晚面對大批記者質詢時,重申僭建約道7號大宅地庫基本上用作儲物,但不肯定面積有多大,又說已安排專業人士和屋宇署人員16日進入大宅視察。之後唐的公關謝彩雲(左)高舉雙手,吁傳媒停止發問,因唐要離開。(圖:香港明報)
(香港)屋宇署職員2月16日將到特首參選人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的5A及7號大宅,瞭解其僭建情況,唐英年更稱會慎重考慮稍後是否讓傳媒入內觀察。面對醜聞愈揭愈深,已向唐英年提交選委提名表格的自由黨,16日突批評唐英年就僭建風波的解釋牽強,並表明要再討論是否投票支持他,但送交的提名則不會收回。多名建制派人士均促請唐英年儘快清楚交代事件,消除疑慮。
屋署出稿
2007年圖則未見僭建
屋宇署15日晚7時23分發出新聞稿,稱屋宇署人員2007年1月22日收到有關認可人士在約道7號大宅的入伙紙申請後,在1月24日到上址視察,當時房屋建造並沒有僭建,後在2月2日發出入伙紙,訂明此建築物為一幢兩層高作“居住用途”的家庭房屋,而位處此住宅地下低層的一層高有蓋泊車處及游泳池則用作非居住用途。屋宇署並證實16日會到唐英年大宅視察。
唐英年15日晚對記者說:“(16日)會開放讓他們(屋宇署)視察,之後按原本圖則看看有哪方面加建了,我會要求立即儘快行動、清拆,之後再找屋宇署檢視。”對於記者問到會否讓傳媒入內觀察,唐英年說:“我會慎重考慮你的要求,不過我開放給你們進去前,應先讓屋宇署進去。”
再商投票意向‧不撤提名
僭建風波發展至今,已令唐英年的支持者動搖,當下午《爽報》晚版披露據稱為唐英年“行宮”的2003年設計草圖後,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認真看過後,向記者指黨內提名和投票的取態未必一致,“最近發生很多事……現在沒有講是否支持他”,強調黨內要討論後才會決定投票意向,但不會收回早前交給唐英年的62份選委提名。
對於唐英年過去幾天對僭建風波的回應,劉健儀說:“個人覺得唐先生的解釋,直至這刻,都是非常牽強……幸好沒去過他(唐英年)大宅,有去過就要上證人台。”另外,亦有提名唐英年的政協選委坦言,如果唐英年在僭建風波出現嚴重誠信問題,便要再考慮是否提名及支持。
建制派促開放大宅釋疑慮
多名建制派議員亦要求唐英年交代清楚,工聯會葉偉明表明希望唐英年開放大宅供傳媒參觀,“以實物為證,大家看到就最好”。他指工聯會未有提名取態,但希望未來的特首有誠信,工聯會政務委員會和常務理事會將觀察唐英年解釋,再決定提名哪名參選人。
民建聯葉國謙強調,對特首參選人誠信有要求,認同當事人“需要有些實質的做法”,包括開放大宅供傳媒進內,以釋公眾疑慮,但他強調應留給當事人決定。他重申民建聯已開放黨內自由提名,因此黨內的所有提名是以個人名義發出,並非代表民建聯。
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關注唐英年是否在任內僭建,指如是在任內僭建,選委自會“作出裁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當事人應出來解釋,如報導屬實,唐英年就是“知法犯法”,涉及“誠信問題”。
林健鋒:梁更有責任回應風波
民主黨特首參選人何俊仁促請唐英年儘快讓傳媒進大宅,瞭解地牢“究竟是一個行宮,抑或是一個雜物室”。他又認為唐應“立即交代事實的真相”,因選委有責任在知道真相後才投票。
支持唐英年的經濟動力林健鋒強調,自己“不明白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從沒去過約道7號,亦“沒留意到(5A和7號屋)是否相連”。他又不點名指梁振英所捲入的風波是“關乎社會資源、政府政策、社會發展及金錢問題,跟家中僭建不同”,更有責任回應社會提出的問題。
胡定旭劉鳴煒避答僭建
屬唐營的醫管局主席胡定旭和華置副主席劉鳴煒15日均封口不談唐宅僭建。胡定旭在公開活動後,面對大批記者包圍提問,他一邊按電話,一邊急步走,乘車離開前則向記者拱手說:“我今日不答這些問題了,對不起大家。”劉鳴煒接受訪問時亦對僭建問題充耳不聞,“有沒有香港精神的問題?沒有?多謝大家”。
已簽名提名唐英年的進出口界選委陳仲尼及工總副主席劉展灝均表明,不會收回提名票。
參選人倘已交表
選委不得撤提名
12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有權提名特首候選人,然而,當參選人將提名表格遞交選舉事務處後,表格上的已提名選委,不可自行撤回提名。換言之,選委只有在參選人交表前才可撤回提名。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16條第3款,列明選委的提名,須在提名表格上簽署示明,以及“不得由他撤回或撤銷”。法例亦提及一個提名無效的情況,就是選委同時提名兩個參選人。(香港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