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黨主席李卓人,將就特首候選人梁振英被指控在2003年提出縮短商業電台續牌年期和說過“始終一次要出動防暴隊”對付反23條示威者,向立法會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政府披露當年有關的行政會議的會議紀錄。另一邊廂,時任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和時任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認為政府應就唐涉泄密表態,但政府至今兩天未回應事件。
田北俊言論被指確認機密
2003年時任行會成員的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日前在社交網頁facebook中稱有候選人在辯論中“不擇手段”,“連行政會議的機密內容都爆了出來”。有選委形容田北俊的說法等於確認兩事真有其事。
李卓人計劃3月19日向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提出緊急議案,在21日大會中辯論引用特權法,要求政府披露當年有關的行會紀錄。李卓人表示,唐英年和梁振英就事件各執一詞,公眾只能靠會議紀錄得知真相。他又指商台續牌和23條立法事件已過去多年,披露有關資料不影響政府管治,政府不應以“保密”作藉口,影響公眾知情權。
葉劉:政府應譴責泄密
兩名前高官則要求政府處理唐英年或泄密事件。王永平認為,政府日前純粹重申行會原則而不評論事件,並不妥當,“整個保密制度對政府包括特首有嚴格規定,如有前任行會成員涉嫌披露機密,無論是否真實,政府也應就這行為有個說法,例如說不認同這行為,或批判這行為,才可維護保密原則”。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18日出席《城市論壇》時,亦認為政府原則上要表態譴責泄密。她形容行會有保密傳統,若與會者的講話會被公開,“以後還有誰敢講說話?”她認為,此舉等同“破壞法治”,又指市民沒有絕對知情權,“個別市民也有私隱權”。她又認為,行會會議紀錄不會一字一句記下所有意見,所以“公開也沒用”。
梁家傑:事件有凌駕公眾利益
同場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反駁,事件有凌駕性公眾利益,“香港可能選出一個以防暴隊對付示威者,或不顧言論自由、在商台頭上加把刀的特首,知情者不應裹足不前”。他說,不擔心披露行會資料成為壞先例,“要找到這樣的例子很難”。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對使用特權法有保留,認為立法會因一方言論就介入選舉爭議是“不健康”。民主黨劉慧卿則表示,黨內要商討後才決定是否支持。政府至18日截稿前未有回覆《明報》查詢。(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