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曾蔭權3月20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沒有回應唐英年涉泄露行會討論內容一事。行政會議其後發聲明指出,特首有權對泄密者採取行動,包括勸喻、警告、免除職務或採取法律行動;據瞭解,會議上曾討論過跟進行動。(圖:香港明報)
(香港)特首候選人唐英年指控梁振英曾說“防暴隊論”後承認泄露行政會議討論內容,行會秘書處3月20日發表聲明,表明政府“高度重視涉嫌違反行會保密原則的情況”,並指特首可就此警告或採取法律行動;據瞭解,政府20日曾研究採取行動可行性,但要慎防過程中披露機密。不過,有學者指唐英年沒違反官方保密法,政府難追究。
特首可用4招對付泄密者
唐英年16日及19日晚先後引述行會討論,力指梁振英曾說“始終要以防暴隊對付示威者”及“縮短商台牌照”,行政會議秘書處17日回應不作評論後,20日再發聲明指政府高度重視涉違反行會保密原則的情況,保密原則在於確保行會成員在沒有壓力下暢所欲言,據《宣誓及聲明條例》,行會成員須作“盡職誓言”,承諾不向外泄露議程、討論內容及任何文件;如有違反保密原則,“行政長官可視乎情況作勸喻、警告、免職或採取法律行動”。
消息指“不會就此算數”
行會聲明沒交代會否就唐泄密採取行動,但消息人士說,政府有研究過採跟進行動,會“做些事,不會就此算數”。據瞭解,此聲明由曾蔭權倡議並由行會發出,以回應輿論壓力,但政府處理會十分小心,慎防“講些講些”披露了機密,讓外界“作話柄”。
據悉,政府內部對泄密感沮喪,若有人隨便泄密,會影響提意見的人及其下屬。行會評估事件後也認為事態嚴重,在醫生、律師、神父和新聞界等專業都會嚴守保護消息來源,行會也須捍衛這核心價值。
身兼行會成員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江華稱不會多說,對於行會會否跟進,他指“(行會)都有討論過,現只可講聲明”。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難憑行會聲明斷定政府間接證實唐英年的說法,而現任及前朝行會成員各自表述,秩序大亂。他指港英時代港督有絕對權力,但回歸後的特首有求於行會成員,故梁振英及劉皇發等被指違反集體負責制,曾蔭權都無計可施,更難追究唐英年。
法律學者:沒違保密法
只可申禁令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亦稱,行會聲明中立,無證實唐說法,但政府可採取法律行動不多,因為唐的說法沒違反官方保密法,政府最多只可申請禁制令,不准他再講。
另外,工黨議員李卓人提出引用特權法,於21日決議促政府披露行會討論23條及商台續牌的紀錄,但遭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否決,李卓人計劃23日在內會再提出要求。
唐指行會四度警告‧梁否認
兩名特首候選人唐英年和梁振英發聲明互攻,唐英年引述報導指梁振英因違反行政會議集體負責制,四度被警告;但梁振英反擊,鄭重聲明四度警告的報導不符事實,更指唐捏造事實不屬泄密。
唐引報導稱違集體負責制
唐英年3月20日發表聲明,承認自己泄密衝擊行會保密制,並指行會泄密及違反集體負責制過去不斷發生,“梁振英任行會召集人時,不斷公開發表違反政府集體決定的言論,挑戰集體負責制……特首曾對違反的成員作‘公開不點名批評和譴責’……根據報導,曾4次向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發警告信”。
唐承諾當選後會檢討行會在政府決策的角色及內部運作要求,令行會今後有效運作,包括保密制、集體負責制的操作及豁免制。他委託的律師行亦發聲明,要求梁振英撤回誹謗言論及道歉,但至20日下午4時未接獲梁振英回應。
梁:捏造指控‧言論從未違規
梁振英其後發表聲明,指報導不符事實,重申唐英年的指控純屬捏造,因此性質並非泄密,亦無關保密制。對於唐談及集體負責制,梁振英指行會的集體負責制並非為控制或掣肘成員向外發表意見,其言論從不違反集體負責制。
民調問防暴隊論
45%信唐‧22%信梁
特首候選人唐英年3月16日指控梁振英曾在行政會議說過終要出動防暴隊對付反23條立法示威者,梁斷然否認;有線新聞委託香港大學調查發現,509名受訪者中,四成半人相信唐英年,22%相信梁振英,20%兩個都不信,但56%表示沒有影響對梁振英的印象,反而有一半人對唐英年印象轉差。
兩人民望差1700分點
有線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做的最新一輪有線滾動民調(rollingpoll),結果顯示梁振英支持度再跌1個百分點,跌穿四成,至39%;而支持唐英年的人維持有22%,兩人差距縮窄至17個百分點。至於何俊仁的支持度企穩於11%,但有29%表示3人都不支持或棄權。(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