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觀察:奇怪的國企改革部署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北戴河會議後召開的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只是審議了央企主要負責人的薪酬待遇改革,但沒有通過,各省市的國企管理改革卻已經紛紛出台。給人一個改革欠缺整體部署的印象,而在混亂聲中,廣州法院審理一宗低級國企貪腐4億元的案件,又破了貪腐金額的紀錄。

習減薪方案
遇阻無通過

國企員工待遇問題備受批評,該等企業壟斷國家資源或市場,獲得暴利之後,為了少上繳利潤,從老總到一般員工,以各種方式,包括現金、實物或者購買保險等等方法,私分國家財產。現在由習近平親自領軍的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開始對央企老闆開刀,習近平的講話還講到特別細微處,“國有企業負責人沒有其他的‘職務消費’,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為量化到個人的做法必須堅決根除。”

然而,會議還沒有通過這項改革的建議,只是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况,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報批實施,說明改革建議還有漏洞,或者遇到阻力。央企老闆的薪酬待遇是國企改革的最集中表現,定了最高層,然後可以定各層級的待遇間隔比例;定了最高層的開銷限額,下面各層級的限額才可以按比例分配。

中央未拍板
地方先施法

各省市搶先推出了國企改革辦法,不知是否他們早已風聞中央要改革,下面急急忙忙採取應對措施,作為先發制人,等到中央下令,他們可以說已經改革過了。最高層的都定不下來,下面的改革能夠徹底和深入嗎?可能發生的是,到頭來要重新訂定,否則難以形成系統。

國企改革牽涉多方利益,在胡溫治下只聞樓梯響。廣州市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總經理張新華,被告利用開設私人公司,虛假訴訟、低價評估拍賣的方式轉移、侵吞大量國有資產,金額達到4億元人民幣,又創新高。國資委失職無能,改革一議再議,國有資產只有繼續嚴重流失。

■阮紀宏

(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