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12月4日)的2則消息再度顯示出中國“網絡反腐”的兩難。一是網絡實名舉報遼寧省阜新市政法委副書記“聚眾淫亂”的此市人大代表上官宏祥,被指涉誣告陷害被當地警方刑拘;二是官方否認內蒙古某貧困縣檢察院女檢察長劉麗潔被網絡揭發的“置豪車、蓋豪樓”行為,並表示將對幕後動機“進行深入調查”。
中共正面看待網絡反腐
雖然2宗“網絡反腐”事件還未蓋棺定論,但從目前輿論所向看,民眾對官方的調查結果不甚滿意。
中共高層對“網絡反腐”有明晰表態。17屆四中全會把“健全反腐倡廉網路舉報和受理機制、網路信息收集和處置機制”作為一種創新機制引入反腐體制中。同時出版的《中共黨建辭典》首次收錄“網路反腐”詞條,這被視為官方對網絡反腐的“正名”。
11月18日,中紀委書記賀國強在考察時強調“要高度重視網路舉報”,並指“要完善中央、省、市、縣四級統一的紀檢監察網路舉報體系”。這進一步說明了中共反腐新政的思路。
網絡難取代常規渠道
中國“網絡反腐”實績不少,近2月內被判刑的湖南省前湘西州委副書記杜崇煙以及南京市江寧區前房產局長周久耕都系因網絡檢舉下台。但種種跡象顯示,“網絡反腐”艱難性越來越明顯。例如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門對網絡舉報者濫抓濫捕加大了反腐成本。發帖批評河南省靈寶市政府違法徵地的網民遭跨省追捕,以及正在審理中的安徽阜陽“白宮書記”案的舉報者被迫逃亡即是此例。
而當前輿論對阜新市政法委副書記“聚眾淫亂”舉報者入獄表現出極大關注,僅週五上午網絡轉載便超過120家,或與前車經驗有關。
此外,“網絡反腐”雖有威力,但尚不能代替其他常規渠道反腐。近日一項調查顯示,逾四分之三中國民眾最願意通過“網絡曝光”參與反腐,而選擇常規“信訪”渠道者只有30%。分析指出,網絡本身功能負載有限,反腐如不想“跛足”,則還須下大力氣全面暢通各類反腐渠道。(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