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協有關推廣普通話的建議案近日在廣東引發一場“普粵大戰”。捍衛粵語的代表人物有廣東名人、中國人大代表鍾南山。而在官方層面,則有中共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公開表示要推廣普通話。
汪洋力挺推廣普通話,是職責所在。
因為中國憲法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亦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公民有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國家為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廣播電台、電視台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提倡公共服務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
作為廣東第一把手,汪洋如果在推廣普通話問題上打任何折扣,都是違憲違法的嚴重政治不正確。不過,汪洋認為,廣東人基本“富之”之後,下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教之”,以教開智,以文“化”
人,通過教化提高人的素質。這段言論卻有將廣東人視為“南蠻”之嫌,是對粵語文化的一種侮辱。
其實,粵語早就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定義為語言,並且認定為華人日常生活中主要運用的五種語言之一(Leading Languages in daily use),僅次於中國的官方語言普通話。當年孫中山甚至曾考慮將粵語定為“國語”。而且,香港回歸十多年來,一直維持著粵語方言的全功能使用。在海外華人社群中,粵語亦有廣闊的使用空間。全球使用粵語者高達7000多萬。
所以,如何在推廣普通話和保持粵語文化方面維持平衡,頗考廣東當局的功夫。汪洋應當慎思、慎言、慎行。(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