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宜‧不妨將人權事業眼界放寬一點


聯合國大會28日投票通過決議,宣佈享有清潔飲水和衛生設施是一項“必不可少的人權”。這個結果標誌著,國際社會的大多數支持以更寬廣的胸襟和更人性化的視角來解讀人權理念。

說起“人權”,不同國家、不同觀點的人們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而在一些西方國家多年來的說教中,“人權”似乎只等同於個人的社會權利和政治權利。但人們應該知道,早在1948年聯大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就已經將“維持人類基本生活所需的食物”納入人權概念。

時隔60多年,聯大的新決議在《世界人權宣言》的基礎上又前進了一步,更關注那些基本的民生問題。的確,假若連人的基本生存權和發展權都無法保障,又何來社會權利和政治權利?據統計,全球目前仍有8.8億人缺乏安全的飲用水,26億人缺乏基本的衛生設施。特別是在廣大發展中國家,缺乏清潔飲水和衛生設施帶來的疾病至今仍嚴重威脅人們的生命。

值得一提的是,在聯大新決議的表決過程中,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投了贊成票,而以美國、英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則投了棄權票。也許生活在發達世界的人們無法體會那些掙紮在死亡線人群的疾苦以及飲水和衛生問題的迫切性,正所謂“飽漢不知餓漢饑”。但是,當發達國家將大量資金投到政治遊說、推銷自己的人權理念的時候,是不是應該在現實的生存權問題上提供更多幫助呢?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人們,本就生活在兩個差異很大的世界,自然而然,他們各自要優先解決的人權問題也不會相同。正因為如此,世界人權事業的進步離不開各國在人權領域的對話、溝通和交流。此次聯大新決議的出台對某些發達國家也是一個提醒:在人權問題上應該將眼界放寬一點,多傾聽發展中國家的聲音,理解它們的迫切需求,少一些說教和推銷,畢竟發展中國家是國際社會的大多數。(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