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銳紹:擺脫無力感‧把拯救做得更好


康泰旅行團成員在菲律賓被挾持及鎗殺,8死7傷,令人心如刀絞,義憤填膺。鎗手因為個人問題而大開殺戒,實在令人發指。菲律賓當局的處事手法,以至菲律賓總統阿奎諾三世事後的態度,也教人難以接受。此事無可避免地在中菲以及港菲之間投下濃厚的陰影。

與上次泰國政局危機的“包機事件”相比,港府這次應變的速度和方法已有進步。基本上,可以做的多數也做了,筆者對此表示肯定。事實上,由於港府在菲律賓沒有執法權,能參與的營救行動不多。而且,每次事件的性質和具體情況不同,不能把其他跨境營救的事例都套在這次事件上,從而指摘港府處事不力。

適當爭取介入機會

不過,事情總有可以做得更好的方面。而且,這次事件帶出香港的“次外交”問題,港府不妨也就以下幾點多點思考。

其一,適當爭取任何可以介入的機會,增大對菲律賓當局的壓力。

雖然港府在菲律賓沒有執法權,但由於事件涉及港人,港府可以有某程度的介入。舉例說,派出更高層的官員前往當地,此人可代表特區政府進行政治性工作,例如到現場後向鎗手放話:“如你釋放人質,港府可代你向菲律賓政府求情,或協助遊說和轉達你對菲律賓政府的要求。”在關鍵時刻,這些行動不算干預菲律賓內政,但卻可以減輕鎗手動武的機會,同時也是對菲律賓政府的公開壓力,促使他們更重視事件。

此外,壓力可以直接或間接進行。曾蔭權表示已設法直接聯繫菲律賓總統,但不成功。外界不知道特首催逼菲律賓總統的力度和次數,但除此之外,還可以運用其他渠道。記得2001年,數名中國公民同樣在菲律賓被綁架,中國政府除公開要求菲政府保證人質安全外,還借助各種渠道向菲政府施壓。那時候,一名香港記者通過他的私人關係,找到總統阿羅約夫人的助理傑斯.杜雷扎。還有,中國商界與菲律賓政界有關係的人士,紛紛私下向菲政府施壓,說明如事件處理不好,將影響中菲貿易,對阿羅約夫人的政權也有影響。這些民間的傳話沒有官方語言的避忌,直言利害關係,有時可以起到更大的催逼作用。

但是,港府這次派出的成員只屬工作層面,權限不足,能發揮的作用也只能局限在善後的層面了。

與中國外交人員多配合

其二,多從外交角度想,設法與中國外交人員多作配合。

由於外交和軍事是中央管轄的範圍,香港毋須負責,所以,港府長期以來只重視香港與外地的經濟事務,甚少理會香港也有外交和政治層面的對外事務,研究外交的港官也不多;萬一出事,只會尋求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協助。其實,港府高層必須提高國際視野和水平,平時也應該多與中國外交人員交流。

舉例說,胡錦濤出席第十次使節會議後,提出要加強中國海外公民的保護工作,外交部已成立安全司和應急辦公室,並建立駐外公民保護網,定期製作海外安全狀評估報告,並作內部通報。現任中國駐菲律賓大使劉建超,就曾參與制定有關工作。他們在一般日子裡,也會跟各駐外使節和相關人員互通情況。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份,這些材料對香港市民在海外的安全也有重要的參考作用,不知港府有否向有關方面索取?如果沒有,則要想想辦法了。

有人建議,由於香港沒有外交權,遇到這類嚴重事件,是否可以請中央出面,例如由胡錦濤以國家主席身份或溫家寶以總理身份向菲律賓施壓,也許效果比曾蔭權出面更佳。但中央有兩大考慮:一是層次問題,中央考慮到更寬的外交彈性,不想經常由國家領導人處理這類事件;二是如果香港人在海外出事就由中央領導人出面,那麼內地公民在海外遇襲或被綁架漸多,中央領導人怎麼辦?所以,港府適宜在這次事件後,與中央研究如何加強香港的“次外交”權限。例如在某些情況之下,可用特首和外交部長的共同名義發表講話或要求。長遠來說,可增加香港與外國的政治接觸。

甚麼時候發出旅遊警告?

其三,甚麼時候發出旅遊不同級別的警告?也值得研究。

就目前可見,香港一般在發生事故後才會發出旅遊警告。但近年來,由於中國國力提昇,出外公民增加,中國人在海外遇襲或被綁架愈來愈多,近年的典型事件包括:2004年巴基斯坦瓜達爾港挾持中國人質事件、2007年尼日利亞的中國工人被綁架事件、2008年10月中國工人在蘇丹被綁架遇害事件、同年11月中國海員在索馬里被綁架事件。外交部資料顯示,近年中國公民在海外被綁架或遇襲的事件共40多宗,約200人傷亡。據外交部領事司統計,每年約有3萬宗涉外事件。在外國歹徒眼中,不會理會中國人或香港人,所以,港府應該把中國人在海外遇事的情與各地的環境一併考慮,而不是香港人出事才發出旅遊警告。

總之,在全力救人之餘,也要擺脫無力感、乾著急的心態,自然可以想到更多的方法。(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