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縣公安局單憑企業報案,就對記者仇子明發出通緝令。消息一出,輿論嘩然。隨後,其上級單位麗水市公安局以不符合法定條件為由,責令立即撤銷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並向其本人賠禮道歉。
不過,這只是一場鬧劇嗎?仇子明在他供職的《經濟觀察報》發表多篇文章,質疑浙江凱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過程中涉嫌非法侵佔國有資產、通過他人偽造土地使用權從上市公司套取資金等問題,凱恩股份以商業信譽被損害為由,要求遂昌縣公安局立案偵查。記者公開報導,也算是一種報案,而且由於經過出版流程的種種審查,其可信度大過一家公司的言辭,遂昌警方至今沒有對凱恩公司高層涉嫌犯罪立案偵查,卻立即對記者決定刑拘並網絡通緝。
假如這裡涉嫌權勢勾結,那麼勾結起來幹什麼呢?那就是打擊揭黑記者。那麼他們的目的達到了嗎?假如仇子明順利被抓住刑事拘留了,他要吃的苦頭無疑更大。現在這個計劃破產了,但記者遭到打擊了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仇子明失蹤數天,潛伏避禍,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已經遭受到身心折磨;而且警方及凱恩公司都聲稱事情並未了結,還將控告及調查,通緝所帶來的陰影還將在仇子明及其親人的生活中繼續。
有人會說,警方調查並不等於定罪,任何人被報案之後都有可能成為嫌疑人。從法理上說,被調查並不可怕,只要自身清白,並不會帶來甚麼損害。但是,在警方的選擇性執法現實中,毫無疑問,被選中調查本身就已經是一種打擊。更何況,在調查尚未有絲毫展開之前,就已經決定了刑事拘留。凱恩集團董事長王白浪對媒體說,此前已經有多起舉報宣稱他涉嫌犯罪。那麼遂昌警方為甚麼沒有把他抓起來?試想他王董事長被抓捕,或者被通緝,被刑拘,將會是甚麼後果?他會受到打擊嗎?他的公司會受到打擊嗎?躲避警方等於逃離構陷,不配合司法調查才是一種正當行為。仇子明的“潛伏”,不僅不是潛逃,而是一種逃離冤獄的自我救助,是對公權濫用的正當反抗。
遺憾的是,這種反抗可以自救一時,卻不能驅散長久的陰霾。我估計很多心裡發虛的企業正在核算投入產出,發現勾結權勢威脅記者是一個相當不錯的選擇。3年前某代工巨頭通過巨額標的訴訟,不僅嚇退當事媒體和記者,而且幾乎再也沒有記者敢去揭露其內幕問題了,直到連續跳樓案的發生。
就在此案鬧得沸沸揚揚的時候,另外一個打擊記者的策劃也許正在肆無忌憚地進行。《華夏時報》記者陳小瑛被人以“爆料深國商內幕消息”為由騙至深圳天虹商場,遭受一個不明身份的男子重毆。陳小瑛最近的稿子是“深國商董事長遭二奶舉報掏空資產”。同樣可以“告慰”主使者的是,陳小瑛受到了打擊,目前在家休養,情緒低落,其MSN簽名已經改為“傷心”。
輿論盡可以贊賞仇子明和陳小瑛的勇敢,但我們也應該看到這些打擊在他們心中留下的陰影,還應該看到更多的記者未必都有他們那樣的勇氣。正常的輿論監督,需要的是一種制度環境,而不只是某些記者的勇敢。
為了這樣一種制度環境,那些可能互相勾結的企業及權勢、那些可能雇傭黑幫的企業及黑幫,就應該都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必須大到讓他們發現這是一筆不劃算的買賣。執法部門知錯就改的作風固然應該受到贊賞,但是假如這種錯誤是在犯之前就知道的,那麼光有贊賞就遠遠不夠了。(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