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犁:關於國家認同的一點法理分析


(香港)香港回歸之後,伴隨著主權的回歸,國家認同問題無法避免地擺到了香港市民面前。此事雖非可以一蹴而就,但卻無時不充斥於香港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之中。筆者不揣淺陋,從法理的角度略抒己見,願拋磚引玉,以求教於方家。

一、認同“主權中國”

香港回歸的實質是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主權的行使。認同這一點就成為包括香港居民在內的所有中國公民的法定義務。

“主權在民”是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此和許多國家一樣規定了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基本原則。怎樣落實這一基本原則呢?各國採用了總統制(如美國)、議會內閣制(如英國)、委員會制(如瑞士)等。中國則採用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全國最高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各級人大代表實行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並用的原則產生,即:全國人大代表,省一級人大代表,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按照間接選舉原則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大代表,按照直接選舉原則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有人認為中國國家機關不是民主選舉產生的,這在法理上和事實上是說不通的。美國的總統至今都是按照間接選舉原則先由選民選舉選舉人、再由選舉人選舉產生總統的,而世界上沒有人否認美國總統是民選的,但為甚麼對中國的間接選舉和直接選舉全盤否認呢?

還應指出的是:西方政治學所強調的開放及競爭性的選舉(open and competitive elections),不僅在中國的選舉法中有所規定(即:若干人大代表或代表團可以自由提出候選人,實行開放及競爭性的選舉),而且在省級和省級以下的各項選舉實踐中,差額選舉、開放及競爭性選舉的例子比比皆是。此外,中國政府一直把逐步擴大直接選舉作為未來的民主發展方向,鄧小平先生就曾預言到本世紀中葉內地有望推廣直接選舉。

因此,認同“主權中國”,就要認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主權在民”的制度化;就要承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授權和監督關係。由於國務院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因此,認同“主權中國”,還要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須受國務院的直接管轄;它是中央政府(國務院)直接管轄的一級地方政權。

二、尊重“政治中國”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一國兩制”制度等,是憲法規定的中國的重要的政治制度。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憲法規定的中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如要改變這些制度,須按憲法規定的修憲程序進行。

按照憲法和基本法“一國兩制”的有關規定,中國憲法中有關社會主義制度和體現這一制度精神的相關規定不在香港實施,以確保香港回歸前原有的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因此,中國內地的社會團體和組織、公民等,負有遵守憲法這些規定的義務。

同時,按照憲法和基本法“一國兩制”的有關規定,除憲法和法律規定的香港、澳門等個別地區以外,國家的主體地區(大陸)必須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這是實行“一國兩制”的另一個大前提,沒有這個前提,也就談不上實行“一國兩制”。因此,雖然特別行政區的居民可以不贊成內地實行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但須尊重內地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讓兩制和諧相處。而且兩制和諧相處也有共同的基礎,例如,兩者共處“一國”,在發揚民主、保障人權、依法施政、監督公權運行、實現自由發展等方面,兩地、兩制都有不少相同之處,有些差異只是社會發展階段不同造成的。

三、融入“經濟中國”

中國和香港都是世貿組織的成員,本來就負有維護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法律責任。此外,香港又是中國的一個地區,中國政府又負有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責任,大陸廣闊的市場,如火如荼的城市化、工業化,毫無疑問地為香港“再工業化”、實現經濟轉型、培育新型主導產業以解決急迫的年輕人就業等,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史早已表明,只要香港和內地加強經濟合作,兩者就會雙贏。這一點已成為兩地的共識,當下的任務則是集中精力研究和實施具體方案,防止香港過渡政治化而沖淡這一最緊迫的主題。

四、包容“文化中國”

這裡所說的文化,不僅包括傳統文化,還包括現代文化價值觀念。對於傳統文化,因為兩地同文同種,不會有甚麼歧義。而對於現代價值觀念,兩地也有不少共同之處,如反對分裂祖國、維護國家統一,信奉自由、民主、人權等人類公理,等等。但不可否認的是,由於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的不同,社會發展階段的不同,兩地必然存在一些不同的價值觀念。但按照人類、特別是當前國際社會通行的共識,不同的文明、文化應該“和而不同”地和諧相處,不應再延續“冷戰”時期的你死我活的思維,不應製造文明、文化的流血衝突。按照中國政府的觀點,不同的文明應在和平競爭中取長補短、共同進步。況且香港和內地都是一個國家、同屬中華民族,怎能不創造精神文化領域百花齊放的局面,而非要你死我活、一枝獨秀呢?現代法律特別注重保護不同的文化藝術成果,特別注重維護公民不同的言論表達自由,目的就是為了使不同的文化價值觀念“和而不同”地共生共存。

不少世界級文化大師都指出,19世紀是英國人主導的世界,20世紀是美國人主導的世界,21世紀則是中國人主導的世界。事實果否如此,我們還需拭目以待。但這至少反映了中國人再也不是西方某些人眼中的“東亞病夫”了。包括香港人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理應更加緊密團結,創造世上更大的輝煌,贏得世人更大的尊重。(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