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絕大多數社會成員來說,灰色社會也是一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困境:一方面我們為此感到煩惱,甚至常常處於危險的邊緣;另一方面我們又依賴於此,否則便會“水至清則無魚”,喪失了生存的空間。因此,人們一方面在清掃霧靄,想要分辨黑白;另一方面又在製造灰色,以便從中漁利。
正因為如此,也有人認為,灰色是一種和諧的色彩,它維系著社會的穩定。就好比每個人都陷入一種泥潭之中,雖然很不舒服,而且隨時有進一步陷落的危險,但是也很少人有機會單獨走出困境。在這一點上,王小魯教授關於灰色收入的研究很有價值。他用數據指出,灰色收入加大了社會貧富分化,擴大了社會不公。2008年63%的灰色收入集中於頂層10%的城市家庭,而且其主要來源既非人力回報,也非資本回報,而是權力回報,也就是圍繞權力產生的貪污、瀆職、尋租等腐敗行為。
在一個相對清明的社會中,權力作為一種公共資源,是用來維護社會公平,消除貧富差距的,它要讓社會變得黑白分明。在一個灰色的社會中,權力成為特權階層牟利的工具,通過干預資源配置、財富生產和分配,以權謀私,中飽私囊,從而加劇了社會不公。社會越灰色,貧富差距越大,社會矛盾越激烈,穩定也就成為一種奢想。
無論是古人夢想的清明政治,還是現代社會的權責分明,灰色社會都被視為危險之途。王小魯教授的兩次調查研究表明,從2005年到2008年,中國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灰色收入的比例迅速擴大。這說明依靠現存系統內部的自我矯正和自我清理,不僅於事無補,還會適得其反。
答案並不難找。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週年之際,溫家寶總理前往視察時,重提政治體制改革。他指出︰“不僅要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還要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就會得而復失,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這不過是對鄧小平30年前言論的重復,依然獲得了極大的喝彩。人心所向,黑白分明。(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