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美國社會有一奇怪現像,但我認為很多社會恐怕亦有同樣問題,即根據最近丕優宗教與公共生活論壇的民調,美國人具有很深的宗教情操,對基督教特別執著,卻嚴重缺乏有關宗教的知識;而且最有趣的是,對宗教最瞭解的,反而是無神論者和不可知論者(agnostic)。
美國人的宗教情操在諸西方先進國中,數一數二。美國政治人物縱使是無神論者,亦不敢公開宣佈,否則必被選民遺棄,等於政治自殺。至於奧巴馬和他的支持者,到今天還要不斷宣傳奧巴馬不是回教徒,而是基督徒。至於許多基督徒,特別是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還常企圖以宗教影響政策,並歧視與排擠異己。
這些人固執於宗教,但對宗教又缺乏瞭解,說穿了,這種執著純粹是一種“習慣”,不是因為瞭解而相信,信仰只是一種文化“遺傳”。他們對異己,包括無神論者的排斥,只是慣性反應,沒有理據。
習慣可以是危險的東西,因為它使人“不假思索”地接受或反對某種事物或思想,往往沒有理據,卻又不自覺。
根據丕優的民調,美國很多基督徒,完全不知馬丁路德是基督教改教領袖,完全無知於基督教源於天主教的事實,而基督教是“造反”後的結果或產物。在我國(馬來西亞),這種基督徒一樣不少。每一次聽到一些基督徒說這不行那不行,“因為這有違傳統”或“我們絕對不能違背傳統對聖經的解釋“,我就覺得特別好笑,因為他們完全無知於他們之所以是基督徒而非天主教徒,根本因為當年有人違反傳統。基督教的傳統就是改革,所以基督教亦被稱為有別於天主教的改革宗(Protestant)。訴諸傳統的人不瞭解自己的傳統,是可悲還是可笑?
迷信宗教的人往往對宗教歷史與神學缺乏瞭解,只會字面解經或斷章取義,或盲從傳統。他們對異己,特別是無神論者充滿偏見,以為無神論者,包括佛教徒,都是沒有道德或不懂道德的一群,難怪美國沒有一個政治人物敢自稱無神論者。
美國和我國一樣,是世俗國,強調宗教與政治分家。但訴諸聖經影響國策的爭論,還是時有所聞。在共和黨和茶黨的政治集會中,我們還是可以看到一些人舉著牌子,上面寫著“支持上帝,支持共和黨”,或“相信上帝,支持美國”等口號,至於只能訴諸聖經而反對同性婚姻的共和黨人,就更多了。還有那些以上帝之名,視攻伊和攻阿富汗為神旨的共和黨人,至今仍然不少。
這種對宗教的迷信與盲目的追隨,甚至因此排斥異己,是十分不幸的現像,特別是這種事發生在文明大國。
在紐約做牧師,我常受邀到各教會講道,或有時上電台接受訪問,總不忘對美國人說,你們不必成為基督徒,如果對這信仰不是很瞭解,做一個善心的人比做基督徒更重要!如果你覺得其它宗教,更能在理性、知性、靈性與感性上引起你的共鳴,你應該選擇信仰其它宗教,不必成為基督徒,因為基督教不是唯一真理。我對馬來西亞讀者,亦如此說。(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