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主選舉最重要的條件乃是遊戲規則的公平性必須確保,一旦規則的公平性受到質疑,選民的熱情受到傷害,這種熱情就會轉為戾氣,政治的紛紛擾擾就會一直持續。2000年美國大選,布什對高爾一役,由於佛羅里達州的選票打洞機惹出糾紛,最後由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們扮演最後選民的角色,判定布什獲勝,那次選舉過後,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發明了“50對50社會”這樣的概念。
“50對50社會”這個概念的意思是,那次選舉的糾紛已造成了民主共和兩黨間敵對仇視情緒的大盛,從此以後美國的黨爭就開始趨於激烈。
而“50對50社會”這種問題在台灣其實更為嚴重。台灣的藍綠乃是過去“迫害-反迫害”這種歷史過程的產物,其中有太多歷史的積怨,而就在歷史已被漸漸淡化之際,卻又在選舉過程中爆出了“子彈因素”,2004年在大選前夕發生“3.19鎗擊案”,那是改變選舉結果的兩顆子彈,原本唾手可勝的“連宋合”莫名其妙的失去了寶座,而“3.19鎗擊案”後現在又有了“11.26”連戰之子連勝文被鎗擊案,原本估計會大勝的民進黨也沒勝,只能算是平盤。兩次關鍵的選舉連續發生兩次鎗擊案,子彈已成了對台灣民主選舉的詛咒,誰又敢斷言未來台灣的選舉不會出現更多子彈呢?
在人類歷史上,政治與子彈最脫不了干係的乃是美國,美國在南北內戰時國家被嚴重撕裂,於是從林肯被刺殺,政治上的子彈即成了一種負面傳統,迄至目前,刺殺總統已遂和未遂的計有9人,州長及參議員有6人,眾議員9人,聯邦法官有6人。刺殺這種政治暴力,政治學者已普遍認為它一旦開了頭,就會成為一種社會傳染,影響到後來的孤狼或自由殺手。而美國的政治暗殺雖多,但都是針對現職者,台灣的兩起政治暗殺則都是在選舉投票前夕,它對選舉公平性的傷害最大,贏的人贏得不光采,輸的人輸得不甘心,當選舉因為子彈因素而讓勝利變得很廉價,將來又怎麼能不讓子彈因素繼續作祟呢?
選舉的最後關頭發生鎗擊案件,由於它具有改變選舉結果的作用,它對一個社會最嚴重的後果乃是它讓社會最基本的互信被完全摧。2004年3.19鎗擊案發生後,由於國民黨當贏而變得未能贏,當時國民黨上上下下都咬定這是陳水扁在自導自演,在陰謀論的心態下,當時緊急幫陳水扁治療的台南奇美醫院也被視為是這種自導自演的主要配角之一,國民黨也極力推動“真相調查委員會”,意思是說由於它在子彈因素下受害,它的心裡只有“陰謀論”,認為在綠色政府那裡已得不到真相,也不相信綠色政府的任何說辭。子彈因素對一個社會賴以存在的互信已造成徹底的破壞。
而今天,這種互信已再一次的摧台灣的互信。“11.26”鎗擊案發生迄今已過了一個多週,但這麼簡單直接的一件事,搞到今天還撲朔迷離,於是整個社會遂鬧成一團,這次則是民進黨的人開始相信“陰謀論”了。民進黨不無可能針對此案提出當選無效的法律訴訟。如果民進黨果真決定打當選無效的官司,而且勝訴的機會不小,屆時五都選舉可能重新再來一次,到時兩黨鹿死誰手猶未可知。
“11.26”當天晚間8時17分左右,連戰之子連勝文出席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的造勢場子,他從場子正面的大前方上台,被在場子右前方等待的男子林正偉看到,趨前過來壓住連勝文的頭,朝臉上開了一鎗,他原本還要開第二鎗,但被旁邊的人製止而就逮。他射的那一發子彈在穿過連勝文臉部後,擊中坐在台下第一排的男子黃運聖頭部,黃運聖立即死亡。
這起鎗擊發生後,藍營的名嘴們當然大肆炒作發揮,宣稱要“用選票來制裁暴力”。這種說辭在語法邏輯上,其實已等於是在不明言的影射什麼。這顆子彈對原本並不看好的國民黨選情,當然發揮了極大的扭轉作用。
不過,此案發生後的後續發展,卻讓綠營的“陰謀論”大增:
(一)連勝文在緊急送醫後,第3天即由緊急加護病房移到了普通病房,媒體並報導說他已可進食,台大醫院的醫師也說他可以出院了,這似乎透露出他的傷勢並不像第一時間所宣稱的那麼嚴重。第一時間把連勝文傷勢誇大,是否有陰謀炒作的成份?
(二)檢警偵辦此案的態度極為曖昧,明顯的想把此案大案小辦,例如林嫌開鎗時的確是在大喊連勝文的名字,現場的旁觀者也都聽到,但兇嫌被捕後卻說他是誤殺,兇嫌刻意要把故意殺說成是誤殺,是不是企圖掩飾什麼?
(三)兇手用的鎗乃是德制新鎗,其來源可疑,警方顯然對此不特別去強調,暗殺發生之後警方曾宣稱現場尚有兇嫌的同伙,但這部份後來全都不再強調,檢警的確有意將它往黑道勒索誤殺的方向偵辦,大案小辦,意圖快快結案的心態的確讓人懷疑。
(四)國民黨在第一時間誇大此事,在得了便宜後開始賣乖,又往此案影響不大、大案小辦的方向去發展,其中有無操弄之企圖?
人類的行為裡,當互信蕩然,陰謀論就會興起。目前“11.26”鎗擊案即陰謀論當道,上週內這種陰謀論已在台灣鬧翻天,民進黨已有人主張根據國民黨操弄選舉這部份提出當選無效的控訴,因此“11.26”鎗擊案要落幕尚早,我們則看到了選舉中的子彈已對台灣的互信造成了多麼嚴重的壞,這才是台灣民主發展過程的最大悲哀!(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