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安徽女子李蕊蕊到北京上訪,被人抓起來,關到一個叫聚源賓館的地方,男男女女混住在一起。這個叫賓館的地方並不是賓館,住客被強行送來嚴加看管。受雇於河南桐柏縣駐京辦的徐建就是工作人員之一,他把李蕊蕊安排在自己的上鋪,晚上爬上去強姦了她。
她喊了起來,但滿屋子70多人中,沒誰敢吭聲。徐建說︰“誰強姦你?都睡覺去!”(注︰這句話各媒體報導略有差異,此處依據《南都週刊》報導。)女看守來了,也沒理會她被強姦的事,只是帶她到另外的房間去睡。第2天早上,滿屋的人議論一陣,突然憤怒了,砸開門沖出去報了案。
最近,北京豐台法院對此案作了一審判決,徐建犯強姦罪獲刑8年,賠償2300元9角。李蕊蕊的律師表示,賠得太少了,要對民事部份提起上訴。刑事部份,豐台檢察院認為量刑畸輕,已提起抗訴。
不過,讓人有些看不明白的是,如此追求公正的檢察院卻對抓她關她並為強姦她提供方便的人視而不見。顯然,從兩個共犯中拉出1個來鞭打,打得再狠也不能實現公正。
而且,這起強姦案是當眾進行的。假如被關押者不是噤若寒蟬,那麼它就有可能被及時地阻止。這個讓人如此畏懼的東西,其邪惡程度並不比強姦者更弱。
徐建本人聽到判決之後,也立即表示要上訴。據知情者說,他感到驚訝,頗受打擊。他不知道強姦是犯罪嗎?還是他認為在聚源賓館這樣的地方,他擁有這樣的特權?
從強姦現場他及女看守的反應看,他們顯然是這樣想的。從情理上說,既然有非法關押的特權,同樣是非法,強姦有甚麼大不了的呢?
這是一個甚麼地方呢,竟然擁有法外治權?這就是大名鼎鼎的、關押上訪人員的“黑監獄”——不具備任何執法資格的人,也未經任何合法程序,就可以把人們抓起來關進去。即便出了這樁關注度極高的事情,聽起來滿懷公心的檢察院也不會去起訴他們。媒體報導此案時都想要揭開它背後的黑幕;檢察院又成功地把它變成一個孤立的個案。
各地駐京辦的人都擁有這種特權,可以把他們認為是上訪者的人抓起來送回老家,甚至送進精神病院。即便按照中國現有的法律,這些人也每天都在犯罪。假如檢察院追究,成千上萬的人都要被送進監獄。於是,現實的選擇是,讓這些人繼續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和非法轉運。問題是,這樣下去,成為事實上的罪犯在不斷增加。
檢察院當然不是計算了監獄房間緊張之後才不作為的,而是服從了某種安排。這種安排有著一個被神話的目標,那就是維護穩定。上訪以及上訪者的聚集被認定為一種不穩定因素,需要不惜代價地清除掉。
這種代價至少包含兩個方面︰其一,破壞了法律。一方面努力宣傳法治,一方面允許某些人凌駕於法律之上,那麼不會有人真的相信法治。豐台檢察院起而抗訴,也許本來出自公心,但在這種背景下顯得像個笑話。其二,污染了人心。徐建為甚麼會以為強姦像家常便飯一樣?女警官為甚麼對李蕊蕊所受的傷害無動於衷?因為他們被裝進了截訪維穩的系統。
包括我在內,很多人都寫過文章論證,抗議不是甚麼可怕的事情,它是現代社會的有機組成部份。不過我們都忽略了,當局考慮的問題是︰假如真的讓上訪者上街抗議,那將會是甚麼樣的後果?
如此,我們再來回味徐建的這句話——“誰強姦你?都睡覺去!”——就能讀出它更豐富的含義來。說前半句的時候,他是一個強姦者,自我辯解,但又無所畏懼,無恥抵賴;說後半句的時候,他搖身變成一個管理者,正在維持黑夜里的秩序。(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