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不應陷入核心利益對抗


(台灣)台灣監察委員周陽山不久前為了國父孫中山傳拍攝,曾寫文章警告平路不要醜化孫中山;最近他又寫信警告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認為她所提“台灣未來的前途,應該由2300萬人民做出民主、自由的選擇”的主張,有違憲之虞。

周陽山的邏輯是: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都有明確的憲政前提“為國家統一前需要”,可見國家統一是憲法的核心價值,而賴幸媛的主張未能排除台獨選項,明顯牴觸憲法精神。

兩年半前台灣總統馬英九剛就職後,周陽山也曾寫文章批評他的“不統、不獨、不武”主張,理由也跟批賴一樣:現行憲法是一中憲法,根本沒有“不統”的空間,國家領導人不能“統獨兼顧”、“藍綠通吃”。

當然,批賴最兇的還是中國涉台班子。他們質疑“賴幸媛你到底代表誰?”“意欲何為?”也批評她的言論“切斷了兩岸之間的主權聯結”,不但是“偏安在地的論述”,也“進一步向綠營論述靠攏”,儼然視賴幸媛為兩岸和平統一的障礙。

去年8月,賴幸媛在美國演講提出“大陸應放棄對台用武的思維與政策”的主張後,中國涉台班子就曾對她展開“排砲般的攻擊”;去年10月與12月,賴幸媛兩度藉公開演講,宣示包括“台灣人民決定論”在內的“台灣人民七大核心利益”後,更讓涉台班子暴跳如雷,恨不得扣她一頂民族罪人的大帽子。

但即使賴幸媛受到兩岸夾擊,馬英九在今年元旦文告的結尾,仍然強調“台灣的前途,台灣的未來,都掌握在我們2300萬人手中,由我們自己來決定”,顯然有呼應聲援賴幸媛之意,當然也可能會被周陽山等人列為違憲共犯。

事實上,“台灣未來由台灣2300萬人決定”本來就是馬英九的政見,他也曾用“蠻橫無理”、“自大”、“愚蠢”、“自以為是”這樣強烈的字眼,痛批溫家寶“台灣前途由中國人民共同決定”的說法,可見在他的認知裡,“台灣人民決定台灣未來”乃是民意所趨,也是基本常識,並非綠營的專屬論述。

更何況,政黨趨同是良性政黨政治的常態發展,即使綠營先提出“住民自決論”,但若這項主張符合主權在民的原則,也有利於台灣的核心利益,藍營跟進有何不可?況且根據民調,有八成左右的民眾支持這項主張,馬英九或賴幸媛如果因憚於北京反應,竟然逆民意而行,妥協於北京的共同決定論,這樣的領導人早就被轟下台了。北京這幾年動輒向外宣示核心利益,其中針對台灣的部份,可以國務委員戴秉國最近發表在官方網站一篇長文中的說法為代表:“台灣問題事關中國的核心利益……在台灣問題上,我們奉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絕不允許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絕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這些利益是不容侵犯和破壞的”。巧合的是,戴秉國發表這篇強調中國三個核心利益的文章當天,也正是賴幸媛二度公開演講宣示台灣人民的七大核心利益,事後即有人以“兩岸展開核心利益對抗”來形容。但大國宣示核心利益通常都會擺出攻擊性姿態,小國則是採取防衛性姿態,北京領導可以把“一國兩制”天天掛在嘴邊,卻不允許台灣領導主張“台灣人民決定台灣未來”,就是典型的以大欺小。

但中國的核心利益本來就不同於台灣的核心利益,比方說,賴幸媛強調的第一項台灣核心利益“民主”:“我們已習慣用民主來解決政治爭議”,乃是第4項核心利益“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自由選擇權利”的前提;但“共產黨領導”卻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之一,習於一黨專政的北京領導,當然也就很難理解並且接受台灣人決定台灣未來的民主主張。

至於賴幸媛的主張是否違憲,指控她的人祇要翻翻大法官第644號解釋文,就可得到答案,連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都不違憲,難道“台灣未來由台灣人民決定”的主張,反而該被視為“偶語棄市”的罪證?那些反對“台灣人民決定台灣未來”的人,何不把矛頭轉向“一國兩制”不離嘴的北京領導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