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九二”到底有沒有共識,眾說紛紜。
北京和台北對“九二共識”的解釋不同。北京看法是“各自以口頭上表達‘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台北的解讀則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說起來,“一個中國”是同意的,但“一個中國是什麼”還是有歧見。
最近馬英九挑戰蔡英文,問蔡“如何處理九二共識”,因為它是兩岸關係的基石,是蔡英文必須面對的挑戰。民進黨全盤否認有“九二共識”。針對馬英九質疑︰“不認九二共識,蔡英文如何延續前朝(指國民黨)政策”,民進黨則是佻皮的回答︰只延續對的政策,而“九二共識”卻是個錯的政策。民進黨甚至比起在位時的陳水扁,還更強悍的拒絕承認“九二共識”。
口頭聲明各自表述
那麼九二到底有沒有共識?這需要從三個不同的角度切入,才會對“九二共識”一詞有更深刻的認識。
第一、1992年兩岸兩會在香港會談後,只能說雙方對“一中原則”如何運用在未來的協議簽署上,起碼有了基本的相互瞭解,但還沒達到“共識”境界。兩會同意的方案,是台北提出的第8案︰“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課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基會建議“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述”。可是真正達成“共識”是事後兩會的函件往來,1992年11日16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表示同意以各自口頭表達的方式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海基會在同年12月3日的回函沒有爭執到一中原則,但對於“一中涵義、認知”是再度強調“以口頭各自說明”,而且口頭說明的具體內容,是根據“國統綱領”與“一個中國涵義”文件,說明“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這段史實充份證實台北當時的確同意支持“一個中國的原則”。
沒有共識不會會談
第二、延續上面的史實,也可以說明對“一中原則”兩會有共識,但對於“一中涵義、認知”雙方確是有爭執。台北堅持“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還用了“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述”的說法,導致了後來轉折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結論。但北京從未同意如此論述,1992年11月3日海協會副秘書長孫亞夫還致電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曾建議“就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進行協商”。
到了11月16日的信函,則是轉換成“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北京對這段表述的解讀是︰兩會從未就一個中國政治涵義進行過討論,更談不上就一個中國政治內涵“各自表述”達成共識,這表示北京也同意一中涵義沒有雙方共識。如此一來,一中同有共識,涵義卻沒共識,如果一正一負,正負得負,九二年就不能說全達成共識,所以“九二共識”一詞是不正確的。
最後、我們必須慎重評價︰1992年8月1日國統會發佈的“一個中國意涵”文件,開頭第一句話就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這句話的重要性是促成了香港會談成功的基礎。而同樣道理,沒有香港會談雙方同意對一中原則的支持,就不可能會有1993年“汪辜會談”的召開。(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