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24年之後,曾強勢統治大馬的前首相敦馬哈迪為自己平反漂白,把1987年10月27日茅草行動,以內安法令下逮捕106名政治人物和社會活躍份子的責任推卸給警方的擅自妄為,聲稱本身對這項大逮捕其實感到非常憤怒,而他卻為此背負著罵名。
敦馬從未如此慈眉善目地為民主黑暗的歲月憶述這段歷史,如今雲淡風輕甩掉他當年作為首相兼內政部長的責任,再度把人民埋藏的怨憤思潮喚醒。時任警察總長的敦韓聶夫佐證敦馬的說詞,攬起職責維護舊主說,那是警方獨立實施的權力和責任,當年敦馬對茅草行動未曾染指,以呼應敦馬的叫屈,這種解釋簡直是要人相信太陽從西邊起而東面落。
韓聶夫強調,茅草行動完全不存有任何政治動機,警方也沒有面對政治的壓力行事。這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因為當年扣留的對象主要是反對黨領袖,這一目瞭然的動機試圖顛覆歷史的真相,而且越描越黑。
當年,馬哈迪以內政部長的威權同時撤銷3家各語文報章的出版准證,包括星洲日報、英文星報和馬來文祖國報,在在顯示那段政治亂象的歲月中,乃以打壓言論自由來脅逼其他新聞媒體好自為之,要適者生存者替政府塗脂抹粉。這項權力完全掌控在敦馬手中,而不是警方。因此,茅草行動是在同一個脈絡展開的,敦馬在當年巫統的權爭中處於危境,而茅草行動製造種族關係緊張則可以使他的政敵或異議者不敢進逼,使巫統尋找團結的途徑,以鞏固本身的地位,而不幸的是,絕大多數的被捕人士卻成為黑暗歲月的陪葬者,一場華人的權益訴求被扭曲為對抗和造成社會動盪不安,其實是為敦馬量身定做的政治籌碼,以應付巫統黨內的起義。
敦馬大言不慚辯稱,當年,他曾會見了所有的反對黨成員,向他們保證不會被捕。但警方卻逮捕們這些反對黨領袖,使他信譽掃地。當年的國會反對黨領袖林吉祥是大約40名遭政府延長扣留兩年的其中一人,他矢口駁斥敦馬從未與他有過交集,這一點,己拆穿敦馬的謊言。
敦韓聶夫如今面不改容替敦馬背上黑鍋,他並沒有任何損折,因為警方的執法行為無論對錯,都沒有法律可以整治他們的判斷,尤其是以內安法令名義的60天扣留期所產生的震撼力,己足夠在政治議程中達到鎮懾異議者的功力,在敦馬的劣勢中力挽狂權力於既倒。
多數大馬人對國家領袖退隱之後都有既往不究的美德,但是,退休多年後,敦馬仍喋喋不休插手踏足政事,而且逐漸顯露他的種族主義傾向,激發族群之間的猜疑和差距,這些言舉引起人們的詬議,常讓人感歎其晚節之紊亂。敦馬要為自己的歷史重新著墨漂白以粉飾他的恩德,連白癡也會驚醒。(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