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平:哪兒都不是媒體


(中國)我先後接到兩個電話。一個來自行政人員,要求我拿護照去複印一下,說是出國報備的需要。我以為,這是針對報社所有職員的新政策。另一個來自行政總監,像往常一樣友好,說是有事要找我談談。

坐下來之後,我被告知,經有關部門查實,我多次“私自出國”,違反報社規定,理當處罰。我這才知道,兩個電話說的是一回事。查看護照,“私自出國”純屬子虛烏有,大家都有些驚訝,不知道有關部門的工作是如何搞的。又被告知,因我一直寫批評文章,報社壓力太大,極需“切割”。又建議說,能否“自我冷凍”,一兩年不寫文章,以保住職位,我拒絕。

對於“私自出國”的誤會,我以為至少會得到一個道歉。可是沒有,而是“那就交給集團處理吧”。

隔日執行總編等人約談。我被告知,南方報業集團已找到“合法理由”,那就是查到和我簽訂的勞動合同快到期了,因為再也找不到“適合的工作崗位”,不再續聘。

我聽完之後,說了3個意思:第一,我對你們找什麼理由不感興趣,因為法律、規章和合同,此時已成,或者說一直都是“以法治人”的工具。對於此理,當若干地方官員以懲罰謠言為由,跨省追捕揭露其貪腐的網民時,南方報業的媒體發表了多少報導和評論,獲得了多少喝彩,賺得了多少利潤?自己做起同樣的事情來,怎麼就不知道臉紅呢?對此,我表示鄙視。第二,我在南方報業前後工作共計10年,3次被要求離職,但是我沒有愧對自己的工作。從報社的利益角度看,我也為你們掙名掙利無數。不過,如往常一樣,我願意就我的工作對諸位個人帶來的麻煩表示道歉。第3,不要以為趕走了我,諸位就太平無事了。媒體的本份,就是要拓展言論空間。打壓言論自由,受害者是所有媒體人。

這一天是2011年1月27日。年逾不惑的我,再一次失去工作,難免有些憂傷。不過,待在這個地方,早已令我厭煩,離開也是一種解脫。我年輕時精力充沛,走過不少地方,幹過很多工作。身為一個媒體人,我認為南方報業是一個最好的去處。但是,身為體制內的一份子,官僚機構及喉舌媒體所有的毛病,它也一樣不缺。由於逆淘汰的體制效應,執著於新聞理想者,很難當上領導,當上領導也屢犯“錯誤”,失去決策中的話語權。這裡與其他媒體最大的區別,是中下層編輯記者中,延續著一種抗爭的傳統。他們冒著被批評、處罰乃至被趕走的風險,一再地衝撞言論禁區,爭取報導和評論的權利。

同情南方報業的人士說,這是他們的無奈之舉。真正應該詛咒的,是中宣部某位姓蔡的副部長,他先後下令封殺我的文章,趕我離開報社。我在回答外國記者時說,我不希望冤枉蔡先生,但是假如有證據證明傳言,我一定會起訴他,追討我的工作權利和言論權利。為此,張思之大律師和浦志強律師已表示願意助我訴訟。然而,這個體制運作的特點就是幕後操作,甚至幕後也不留痕跡,很難找到法律上的證據。同時,我也困惑於指揮者與行刑者的關係。也許這也只是蔡先生的“無奈之舉”?(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