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志偉:有選舉,不代表就是民主


(馬來西亞)什麼是民主?

自3.08掀起一陣政治海嘯後,人民對於政治的醒覺意識似乎一夜迅速增長。這是自獨立以來人民首次顯著的憑選票力量,成功做出大規模的政黨輪替,民主之火一發不可收拾,加上接二連三的多場補選,民主跟選舉,似乎成了不可分割的孿生兄弟。

大馬獨立至今超過50年,“民主選舉”一向是引以為榮的製度之一,因為人民都能憑著手中的一票當一天老闆。但選舉,就代表民主嗎?

僧多粥少,每個人都爭著上位。為了在最短的時間被選民認識,候選人無不積極推銷政見,競選成了一場拼金錢、拼形象、拼口才、拼演技的舞台秀。當政治被速食化,所有立竿見影的短線發展都成為了主流。在選舉期間,三不五時在宴會中頒發糖果,即使是平時鳥不生蛋的地方,只要選舉臨近(無論是大選或補選),整條街道也會被鋪平煥然一新。

選舉文化內涵被扭曲

選舉被搞成嘉年華秀,政見不再是重點,候選人恨不得今天栽花明日結果來討好選民。教育文藝等需要長期耕耘的領域則被棄之一旁無人問津。

大選時人民是老闆,人民只管開口就有求必應,正是選前為人民服務(糖果政策),選後被人民服務(來自源源不絕的納稅錢)。

除此,當今被扭曲的選舉文化,也讓資源豐富與階級地位的人取得了絕對優勢。

如果資源在社會各階層之間均衡分佈,讓大部份的人都有機會參選,是為公平。唯在資本主義的體制裡,資源分配極度不均,多數的財富被掌握在少數的人手裡。

自古權錢不能分家,在一個充斥濃濃銅臭味的選舉文化裡,更甭說展現民主選舉所要求的公平競爭平台。其次,由在選舉中獲勝,佔有多數議席的政黨組成的執政聯盟,並不能產生真正的三權分立。

在此制度下,國會不僅是國家的立法機關,也是國家的權力中心。

金錢政治成民主隱憂

當立法權與行政權不能分立,即形成共生共滅的關係。在立法上,佔有多數議席的執政聯盟能輕易通過一致認同掌握主動權,也能在危機產生時採取最後手段,解散議會重新舉行大選。

國會裡只有執政聯盟有真正的話語權,而執政聯盟內又層級分佈,老二老三永遠不能跟老大平起平坐。在此情況下,所謂的議會至上,實質是老大萬歲的執政聯盟至上。

不成王,便成寇,怎不為在野的有才之士抱屈、不讓狼子野心者對權位虎視眈眈?於是,有才者對政壇心灰意冷,無才者為了上位則無所不用其極,炮製民意、煽動民意、操弄民意,把媒體當傳聲筒,濫用民意的支持以滿足本身的政治議程。

不間斷進行民主改革

有選舉,不代表就是民主。有了法律對人權與自由的保障,才能形成民主的基礎。人民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如德文“mundigkeit”,即自主和責任不能切分。而黨也不能濫用人民賦予的權力反制約人民權力,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遊戲規則。

民主改革,是持續不間斷的過程,可以緩而慢,卻不能停止。

倘若一個國家的司法不獨立、執法不透明、立法不公平。國家沒法,空有選舉,就不是真正的民主。(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