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作錦‧“三母論”:生母、養母、婆母


我和內人都出生在中國大陸,內戰時我隻身離家,當了流亡學生,到台灣“改行”當兵,退伍再回學校。她因有父母照料,按部就班讀了書。我們在台灣住了一甲子,其間因工作關係,在美國生活了將近10年。

不必等到有人挑戰我的身份認同,很多時候我自己也迷惘:我究竟是哪裡人?以出生地為準,以居住時間的長短為準,還是工作過的地方都算?

內人似在安慰我,也像自解:“大陸是我們的生母,台灣是我們的養母,美國是我們的婆母,我們有3位母親。”這話雖屬“婦人之見”,倒也全非“比擬不倫”。

母子是一種血緣,剪掉了臍帶也剪不斷一世的生死纏綿。“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山東人落魄湖北,客久思歸,公元204年登樓作賦:“人情同於懷土兮,豈窮達而異心。”這就是為甚麼澎湖人在高雄發了財要回老家買田,彰化人在台北賺了錢要回故里置產。“大陸移民”回鄉探親、掃墓,其情一也。

1989年我首度回大陸。各地人對台胞都很熱情。但待你總像客人,甚至像外人,因為你必須使用外匯券,沒有單位的介紹信,買火車票和飛機票都有困難。

我也恰好碰上六四。看著數萬名學生遊行走過天安門廣場,高呼“反官倒”等口號,遙想1919年的“五四”,北京的學生也是這樣遊行的,也是這樣吶喊的。但“六四”的結果與“五四”不同,對一個遠地歸來的遊子,在理性與感性上都是考驗與折磨。

大陸走過動盪不安,全方位發展,終於崛起。兩岸三通也開了新局,台灣每年從大陸賺700億美元。第4次江陳會為簽署ECFA鋪路,在野人士“照例”抗爭,甚至也“照例”流血。其間固有政見上的差異,但恐怕有更多“族群”與“省籍”的扞格。

早年的台灣似乎沒有甚麼畛域之分。1960年代,台灣人民很難出國,外匯又管制,報館要派一位特派員長駐美京華盛頓,那簡直是石破天驚的大事。報館千挑萬選,選了一位本省籍的同事,大家都為他高興。這種例子,還不止一樁。

再拿我個人家庭來說,兒子娶了一位高雄小姐,賢慧能幹,是我們在台數十年最大收穫之一。

不知從何時起,人與人相處有了雜音。甚至甚麼“香港腳”、“中國X滾回去”、“太平洋又沒加蓋”等不堪的話都出了口。這雖然只是少數政治人物的私心與短視,但承受者總是點滴在心。有些“外省人”覺得半生奉獻斯土,仍被視為“非我族類”,傷心之餘,移民美國去也。

不過以我的經驗,華人在美國,生活內容、交往範圍仍多限於華族社區。美國雖是種族歧視最少的國家之一,但你還是“外國人”,很少能打進美國人的圈子。在那裡,你可以安身,但不能立命。連楊振寧、陳省身、李遠哲恐都未曾例外。我們何其有幸,有個台灣可以“回來”,畢竟我們是吃她的米、喝她的水長大的人。我們記得,她也記得。

唐代詩人賈島有一首〈渡桑乾〉的詩:客舍並州已十霜,歸心日夜憶咸陽。無端更渡桑乾水,卻望並州是故鄉。

住在山西太原已經10年了,賈島心裡常想著要回陝西咸陽。等到有一天渡過桑乾河,這才發現,早已把太原看成故鄉了。

像我這一代的“外省人”,漸入老境,他鄉日久是故鄉,早已沒有、也不重視“落葉歸根”這類想法,現在更以“三個母親論”自寬自勉。

唯願母親們和睦相處,使子女自由探省沒有為難之嘆。(作者為台灣資深報人)(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