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泰寧:有法不依


(中國)北京市大興區的一幢4層樓房日前發生火災,過火面積不過300平方米,卻釀成17死25傷的慘劇。中共北京市委書記劉淇視察火災現場後,困惑不解,要求徹查。如今當局將此次火災釀成如此慘禍歸咎於該樓房屬違法自建建築,業主又非法出租給他人作服裝加工廠,且無任何消防設施。這就將責任推到了那些法治觀念淡薄的普通百姓頭上。然而,電視畫面顯示,發生火災的樓房周圍皆是同樣的違法自建房。如果沒有官員的受賄庇護,眼開眼閉,這些違法建築又怎麼可以大範圍出現。

由於這場大火,北京當局下令全面開展消防隱患排查治理和全市安全大檢查。聲稱一旦發現違法建築內存在出租、住人等行為,將立即叫停。當局還強調,將深挖根除非法違法行為背後的“保護傘”。這樣的亡羊補牢措施,總是好過甚麼都不做。尤其是追究所謂“保護傘”,更值得稱許。

據當地傳媒報導,許多民眾自建這些違法建築,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在拆遷時能夠得到當局更多的補償。可見當地民眾相信法不責眾。此外,在大多數的情況下,要違法加建這些房屋,違法出租給他人當工廠,必須疏通關係,得到當地官員的關照。當地民眾的法治觀念淡薄,當地官員同樣難辭其咎。如果當地官員能夠真正依法辦事,就可以完全禁止這類違法建築的存在,從而防患於未然,令這類火災無從發生。如今,當局公佈的起火原因,是一輛電動車的電氣發生故障。但其中有法不依的人為因素,是更值得吸取的教訓。

因一場火災造成多人死亡,北京當局下令拆除這些違法建築,風頭火勢之下,民眾不敢出聲。但等一陣風過後,這些拆除行動必將招致民眾的不滿。當局能否真正將拆除查處行動貫徹落實,還要看能否將那些玩忽職守、充當保護傘的官員繩之以法。(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