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正義得到了伸張。(Justice has been done.)”美國總統奧巴馬在美國特擊隊擊殺“恐怖大亨”奧沙馬後,對全世界喊話說。美國人隨後在白宮外、在世貿遺址上、在城市和鄉鎮裡,紛紛舞動美國國旗,歡天喜地慶祝。
各個國家的傳媒,其後都大篇幅報導擊殺行動的細節和始末,亦有回顧九一一事件和阿富汗戰爭等。有傳媒則對美軍迅速“海葬”奧沙馬不以為然,有的對日後恐怖主義的發展,作出了種種的評論和猜測。但總的來說,奧沙馬死了,是一件好事,因為恐怖主義的大魔頭,終於被剷除了。
為什麼要殺死奧沙馬呢?
二次世界大戰後,指導大規模並有系統濫殺無辜平民的德國和日本戰犯,接受紐倫堡大審判和東京審判,他們有罪名、有控方指證、有律師辯護或能自辯、有結案陳辭,也有判決書解釋他們的罪名為何成立。近至薩達姆,被生擒之後,也交到伊拉克當地法院審訊一番。但是,奧沙馬得不到這樣的下場,據奧巴馬總統自己說,針對奧沙馬的行動是“捉拿或擊殺”(capture or kill),早已說明殺掉奧沙馬是既定的目標。奧沙馬早已被定罪,美國人大多只懂慶祝他的死,只有少數人權律師對他是否應該被殺,提出質疑。
為什麼要殺死奧沙馬呢?為什麼不留活口,把他關在關塔那摩的監獄,好好審問一回,讓他供出更多恐怖主義者的網絡和組織?為什麼不將他帶到美國的法庭、國際的法庭,讓他有申辯的機會,或將他的罪行細節公之於世,至少讓會向奧沙馬致敬的伊斯蘭世界人民心服口服呢?據美國當初的說法,是奧沙馬方面負隅頑抗,迫不得已,將他殺死。可是,後來行動細節逐點透露出來了,美國大兵清除了奧沙馬手下後,才碰上了沒有手持武器的奧沙馬。沒有手持武器,為何不能活捉?答案見於美國白宮發言人所說,“沒有武器也可以反抗”。只有死人才不會反抗,死去了的奧沙馬,被搬到美國航母卡爾文森號,再棄於大海。Now,justice has been done.
也許,美國活捉奧沙馬,會製造各式各樣的麻煩,其中一項,就是如何處理伊斯蘭世界的反響。激起反美情緒不談,伊斯蘭世界也定必要求美國對奧沙馬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審判。這才是核心的問題。在“沒有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才能定罪的法庭上,到底美國能否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指證奧沙馬就是策劃九一一襲擊的恐怖主義者?究竟基地組織是不是虛構出來的呢?會不會像“伊拉克擁有大殺傷力武器”一樣,一派胡言?九一一的真相又是什麼?這些問題的答案,都要交由法庭驗證。還有種種其他問題,例如由誰審判、如何審判,一切都太麻煩了。還不如奧沙馬死了,一了百了!也許,我們都害怕面對真相,因為真相往往令人震驚,往往推翻了我們持之以恆的信念。正如戲劇化了的《紐倫堡大審判》中被審問者的一句說話:“我們不知道(納粹黨暴行的細節),因為我們都不想知道!”
一切的謎隨奧沙馬沉到大海
筆者以上所言,絕非是要為恐怖主義辯護,只是對美國這號稱自由、民主、法治兼具之邦,除奧沙馬而後快,沒有審判便定罪,沒有定罪便行刑,行刑以後又死不見屍,還要說“正義得到了伸張”,感到相當困惑。為何不能give the devil his due?更令人苦惱的是,歐美傳媒,乃至香港報章媒體,沒有對美國這種有欠“程序公義”的做法提出異議。也許我們都接受奧沙馬就是殺人犯,他有此下場,只有活該。正如資深傳媒人馬家輝在5月3日晚港台節目《思潮作動》中所言,“為什麼美國花了這麼多年也殺不死奧沙馬?”為什麼不問:“為何美國要殺奧沙馬?”也許,恐怖主義者沒有資格享有人權,對付小人哪用得上君子的方法!
同晚,《思潮作動》請來了一位嘉賓,與筆者是同行,他說在通識教育課上,用了奧沙馬之死作為題材。他大概對學生說,奧沙馬之死不是我們親眼所見,我們只有從媒體上看得到消息,雖有DNA檢測作證,但也可能不是真的。這種說法甚有後現代主義的味道。但按此邏輯,奧沙馬是否真的是九一一襲擊的元兇,更是一個謎。隨著奧沙馬已被定罪式的死亡,一切一切的謎,都伴著他的身軀沉到大海深處。(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