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重建政府的責任感


(台灣)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丹尼斯.湯普森(Dennis F. Thompson)在近著《重建責任感》論文集裡指出,當今政府,由於公共事務日趨複雜,加以複雜化後造成的黑洞更多,濫權而不必負責任;有責任的不做事已日益普遍。現在政治上,“我負責”和“沒有人負責”儼然成了同義辭。重建責任感成了當今政府的共同課題。

政府的確愈來愈好混,像權力濫用這種罪大惡極的事,躲在龐大而又複雜的官僚黑洞裡,很容易就被遮蓋掉或模糊掉,最後成了“濫權而不必負責任”。至於有責任該做事的,它的“不作為”(Omission)就更容易了,有權但不做事只要不出大事闖大禍又會有誰知道?於是有責任但不做事的現象遂日趨普遍。這種權責的錯亂,搞得嚴重一點,就等於是責任的無政府正式形成,而此刻的台灣就差不多已成了這種責任的無政府社會。

就以江國慶刑求逼死案為例,台灣過去在國共對峙的時代,軍中的安全保防及反情報人員獨攬大權,甚至軍法部門都成了附庸,也養成了軍中辦案如抓匪諜的文化;只要他們認定某人嫌疑,莫不用辦匪諜那一套將人屈打成招斃掉,儼然成了體制裡的黑社會。而這個黑社會並未隨民主化而被清理掉,而是繼續強存,江國慶碰到的就是這個黑社會,和當年被赤裸裸做掉的尹清楓相差無幾。而今江國慶案被翻案,照理當年的那批人全都應以集體謀殺罪名追訴,但在官官相護大結構下,硬是找個最輕鬆法條就將他們的行為免予追訴。再怎麼罪大惡極的濫權,也可做了而不必負責。根據台灣體制的邏輯,只要多印一點鈔票發給被害者家屬就可以擺平一切,問題是鈔票可以加印,但人命及正義也可以印得出來嗎?托爾斯泰說過:“只要坐過牢的人,才知道國家的可怕!”旨哉斯言。

江國慶案讓人看透了濫權而不必負責的政府本質。上星期鬧翻半個天的塑化劑風暴,以及中央政府對台塑連續4次失火不聞不問,迫使雲林縣政府只好自力救濟,勒令它兩個廠區停工受檢;再加上新北市對國小營養午餐疏於管理,竟出現營養午餐有蛆的大醜聞。管理塑化劑、台塑失火及學童營養午餐,這都是政府的責任,而今卻都是有責任的不作為,遂鬧出一大堆問題,甚至還喧騰國際,成為一則奇聞。明明有責任的卻不作為,這不是政府有沒有能力的問題了,而是升高到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政府這個更本質的問題了。

政府的有些是責任很清楚的,它是政府該管的事,既然該管就要管好。而今台灣政府在人權上亂管,管到了濫權刑求程度;對該管的食品安全、工業安全及學生營養午餐安全卻都泄沓至極。這樣政府又怎可能讓人民安心?電視上充斥政府的宣傳廣告,什麼“衛生署關心您”、“國防部關心您”的廣告辭多不勝數,現在政府的紕漏大量湧現,益發襯托出那種“XXX關心您”的虛情假意。台灣已到了須重建政府責任感及落實責任感的時候了。

重建政府責任感,在學術上是個複雜的體制改革問題。談這個問題,我就不由得想起日本德川幕府時的第8代將軍德川吉宗。德川吉宗是所謂“吉宗中興”的明君,雖是封建時代的人物,但任內的確做了許多推翻了祖宗法度的改革,他的改革沒有什麼大學問,乃是看到缺點及人民受苦,就相信“這一切的惡皆始於我”。近代人談改革總喜歡將問題推給過去或推給前朝,但德川吉宗不然,他認為一切的惡皆始於他,正是因為這樣的心胸擔當,他對改革工作自然而然產生良心上的急迫感,他不是在改革別人,而是在改革自己。

台灣要重建政府的責任感,不能有這問題是老問題,前朝也沒有多好的心態,要把所有問題都視為始於我的問題。只有如此,台灣的無政府狀態始有可能改善!(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