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名香港女移民聖誕節前夕在英國被車撞至深度昏迷,送往倫敦國王學院醫院救治,其丈夫聲稱,醫院以“資源緊絀”為由,不顧他的哀求,拔走維生設備,令他只能眼睜睜看著妻子慢慢死去,從香港趕來的兩子亦無緣見到母親最後一面。醫院回應稱,通常只因傷者生還無望才拔走維生設備,當時亦有將這一決定告知病人家屬,但並無提及決定是否涉及資源問題。
終年58歲的彭蔣麗媚(音譯,Lai-Mai Pang-Cheung)與60歲丈夫彭順圓(Shun-Yuen Pang)1995年由香港移民英國,住在倫敦Battersea區。彭太是家庭主婦,彭順圓則曾是英軍,現職博物館保安員。兩人育有3子,分別37、36和35歲,全在香港生活。彭順圓表示,在今次悲劇中,作為少數族裔的中國人似乎遭到不平等待遇,又稱“在倫敦沒有多少地方可幫助中國人”。
彭順圓表示,去年12月22日,剛理髮完畢步行返家的妻子,被一輛汽車撞倒,頭部重創昏迷,送往倫敦國王學院醫院。醫生診斷後說,彭女士已沒生還希望,彭先生於是緊急致電遠在香港的3名兒子,要他們立刻搭飛機到倫敦見母親最後一面。
醫生表示不是由家屬決定
彭順圓稱,院方稱由於“醫療資源緊張”,將要拔掉彭太的維生設備,“醫生問我是否還有什麼親人在附近,因為他們沒多少時間,很快就要拔喉”。彭先生焦急萬分,“我兒子從香港打來電話說,他們已即時買機票,已經上路了,告訴我一定要阻止醫生關掉機器。我哀求這名醫生,只要給多12小時就好,我兒子就能趕到,但對方還是在一直強調‘資源緊張’,還說‘不是你來決定怎樣做,是由我們來決定。儀器在30分鐘後就會拔掉’。”
彭先生說:“我重複地說,如果還有其他病人急須維生機,那我準備好你拔掉設備,但如果不是就請讓她維持生命,因為她的兒子正趕來見最後一面,但醫生堅持不從。我說我不同意你們這麼做。”
“除了哭甚麼也做不了”
彭先生說,曾想過用身體阻止他們,但知道若那樣做,對方就會叫警察,而且在妻子彌留之際,那群醫生還像“一群海鷗般”不斷在她病床邊手舞足蹈,遊說他捐贈妻子的器官。他說當時愛妻睜開一隻眼,他一度燃起希望,以為妻子還有救。23日清晨4時半,醫生決定移走彭太的維生設備。
彭先生淚別愛妻,說:“她的心跳速度開始下降,我只能站在那裡邊哭邊喊:‘不,請不要走,要堅持啊!’最終,心跳儀還是成了一條平行線……我握住妻子的手,除了哭甚麼也做不了,直到她的手變成冰冷。”
彭氏夫婦的兒子趕到時已是24日,迎接他們的,只有哭成淚人的老父和母親冰冷的屍體,“兒子既傷心又憤怒,他們只見到從醫院殮房拉出來的母親屍體”。
發言人:需由資深醫生判斷
由於不滿醫生強行拔掉維生設備,彭先生向有關部門投訴。倫敦國王學院醫院發言人回應,現在評論彭太案件的具體細節還不大合適,“我們要在這困難時期向彭先生及其家人表達我們的同情。對彭先生聲稱妻子在國王學院醫院的遭遇,我們感到難過。我們希望彭家能直接聯繫我們,以便我們能詳細談論事件經過”。
但發言人同時稱,一般情況下只有資深醫生判定病人傷勢太重、回天乏力下,才會拔走維生設備,“這一決策過程會完全通知給病人家屬,當時我們亦已就這點向彭先生作過解釋”。
肇事醫院倫敦最頂尖
高官御用
英國倫敦國王學院醫院(King's College Hospital)是倫敦最大及最繁忙的教學醫院之一,亦是全英國5間醫學研究中心之一,設備先進,員工逾6000人。據院方年度報告,此院去年盈餘1570萬鎊,正計劃在未來數年擴建急症室、增加支援受重創病人服務等。
倫敦國王學院醫院是肝臟移植、心臟科、神經科學的權威,享負盛名,首相布朗及多名閣員過去1年都曾到訪。但國王學院醫院也曾涉及醫療失誤風波,一名女子年前在接受剖腹產子手術後,因醫生多次出錯,最終死亡,醫院其後與家屬和解,約賠278萬港元,但沒向家屬致歉。
英醫療失誤頻生
半年死2900人
英國醫療失誤事件頻生。全國病人安全管理署(NPSA)的資料顯示,英國每年有數以千計病人死於醫療意外、失誤及用藥錯誤。
從2008年10月到去年3月,NPSA共收到45.9萬宗醫療事故報告,當中有2009名病人因醫療失誤出現併發症或意外死亡,另有3708病人因醫療失誤(諸如錯給藥物引致過敏、向病人輸錯血等)受到嚴重傷害,中度傷害的事故(如手術出錯等)則多達2.8萬宗。
港專家:決定權在醫生
香港生死教育學會委員、聯合醫院前行政總監謝俊仁醫生表示,報導未有清楚提到彭太當時的診斷細節,因此不便作出評論,但若是在香港,一般醫院會在對待腦死亡和深度昏迷等不同情況上有所區別,最終都會以“病人的最佳利益”來決定治療方法。
謝醫生說,若病人已經腦死亡,從法律上說已相當於“死亡”,除非要進行器官捐贈,否則已無繼續維生的必要;若病人並非腦死亡,只是嚴重腦受傷、陷入深度昏迷等,亦要區分對待:若是其他身體機能已經甚差,就算維持,亦有很大機會維持不到,在這種情況下,醫生判定沒有機會幫到病人,會考慮拔掉維生儀器。理論上,醫生可直接作出決定。若病人並非腦死亡,使用維生儀器能夠維持到病人的生命,只是復原機會“很微”,繼續維持意義不大,醫生通常都會與家人商討達成共識,但最後的決定權仍在醫生。(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