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恒:不尊重民意的政府,還能管治下去嗎?


(香港)20萬人參與七一遊行、建制派議員臨陣倒戈,終於迫使政府押後表決及重新諮詢“遞補機制”。

這一場由“遞補機制”引發的政治危機,很大程度源於政府“數夠票就不理民意”的施政手法,而今次的風波更加並非單一事件。

近年的重大政策爭議都有一個共通點(包括高鐵撥款、強拍條例、財政預算案、交通津貼撥款等),就是政府官員在推動政策時,只顧箍緊建制派的支持票,數夠票後就強硬推動政策上馬,完全不理會民主派及公民社會的聲音。過去的經驗顯示,政府這種“霸王硬上弓”的施政手法,只會帶來兩種結果:一是社會的反對聲音不足以動搖建制派,政府在建制派護航下成功通過政策,但事後仍要為粗暴的施政手法,賠上一定的民意代價(例如高鐵撥款、強拍條例);二是民意強烈反對政策,建制派怯於民意不敢再撐政府,官員唯有來個政策急轉彎,大幅修改原來政策立場,以平息社會怨氣(例如財政預算案、交通津貼撥款)。

政府霸王硬上弓
激化政制矛盾

今次的“遞補機制”風波,再一次突顯政府這種“數夠票就不理民意”的施政手法,所帶來的嚴重管治問題。從一開始,政府自恃建制派掌握議會多數,竟在事前沒有任何公眾諮詢的情況下,便自行提出“遞補機制”,並且企圖在建制派護航下倉卒立法;及至民主派、學術界、法律界先後表態反對,政府才勉強修訂方案,由原來的“敗者遞補”改成“同名單遞補”,但卻堅持不作諮詢、如期表決;直到七一遊行超過20萬人上街,政府仍然試圖箍緊建制派強行立法,最終部份建制派議員基於民意壓力改變立場,政府在不夠票的情況下,才灰頭土臉地宣佈延期表決及重新諮詢。由強硬上馬到被迫讓步,特區政府進退失據,不僅沉重打擊其管治威信,更加嚴重破壞巿民對整個管治體制的信任。

綜觀整場風波,政府自恃建制派掌握議會多數,過程中何曾尊重過民意半分?事實上,這種粗暴管治手法的根本問題,是建制派雖然在立法會佔有多數票,但他們當中不少是功能組別議員,根本無法代表主流港人的聲音及價值。這種畸形政治格局,造成政府難以透過議會多數票、為政策建立足夠認受性的政制矛盾。本來面對這種政制矛盾,特區政府的解困之道,應該是努力爭取民主派及社會支持,以確保政策不但能夠贏得議會多數票,也可以取得民意的普遍支持。偏偏特區政府不去疏導政制矛盾,卻反過來一面倒動員建制派抗衡社會反對聲音,結果自然是激化潛在的政治矛盾,令民主派及社會團體更加傾向以“體制外抗爭”(社會運動、司法覆核等)的方式挑戰政府,最終把社會推向嚴重的政治撕裂。

無疑,香港政制存有不少的“先天缺陷”,政府並非由普選產生、管治權威不足;特首欠缺執政黨扶助、難以在議會建立穩定支持等等。這些政制缺陷,固然是導致回歸後管治危機的重要原因,但制度畢竟靠人運作,今天香港陷入嚴重的政治對立,難道不正正是政府“數夠票就不理民意”的粗暴施政手法所造成?

官員運用權力
應保持謹慎謙卑

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雖然毋須面對政黨及公民社會壓力,但英國人卻非常重視民意,推動施政時積極諮詢社會意見,更加不會試圖以“官守議員”在立法局的多數(official majority),去強硬推動不受歡受的政策〔註一〕。港督戴麟趾在1971年的施政報告中,便留下這樣的一句名言:“香港憲制的最大常識,是必須對民意保持敏銳的觸覺。”(A constitution such as Hong Kong's has a matter of plain common-sense,to be as sensitive as possible to the state of public opinion.)〔註二〕

殖民地官員對民意的重視,很大程度反映港英政府對權力運用的謹慎。因為英國人深知,殖民地政府並沒有港人授權(mandate),因此施政時必須顯得公平合理,才能夠得到巿民信服。可惜,回歸後政府官員卻越發表現出權力的傲慢,處處輕視民意及社會訴求,完全忘記了在現時的政制下,特區政府其實沒有巿民授權,運用權力時理應時刻保持謹慎謙卑,而不是試圖以制度暴力去壓服民意。

面對早已矛盾重重的政治制度,再加上一個不尊重民意的政府,香港還能夠管治下去嗎?(作者是城巿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新力量網絡副主席)(香港明報)

註一:第9任港督寶雲在1885年定下一條憲制原則,指政府不應以“官守議員”在立法局的多數票,去壓制一致反對政府的“非官守議員”,可參閱Endacott, G. B. (1973), A History of Hong Kong(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age 205

註二:Miners, Norman(1998), The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of Hong Kong, 5th Edition(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age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