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李敖有篇文章,叫《露出指縫的自由》。
他說,言論自由固然是一個普世價值,世界各國的很多憲法裡面,都談到要有言論自由,可是這是一句空話。因為,言論自由要有言論自由的機會,就是要有媒體幫著你傳播,而爭取就是要指出管制言論自由的人,手指間的夾縫。
“言論自由有很多夾縫,那些管治言論自由的人,有的時候他會鬆掉,像抓一把沙子以後會在他的指縫之間露出來的。”
他舉出過去台灣沒有解嚴時,本土出版的書籍雜誌刊物就查禁,至於進口書刊查禁不了,就是進來以後用毛筆塗掉。
標准在查禁者肚子裡
李敖是遭查禁的老鳥了,他也知道如何應付文章和出書遭查禁,而他批評最厲害的,還是查禁他的單位的人,原來根本沒有明文的準。
“查禁你的書,標准在他肚子裡面,他不告訴你,他也不知道,因為那個標準,打牌打輸了,標準變嚴一點,搞不好,他買個彩票中獎了,標準就寬一點。”
這種塗黑外國雜誌的事,只發生在冷戰時期,戒嚴時代的台灣。解嚴後的台灣,已是自由民主的社會,不會再有這種荒謬的事。
最近,不少民聯議員揭露,最新一期的《經済學人》內容,因為提及7.09大集會,而進口到我國的雜誌有三段遭塗黑。
塗黑的標準是什麼?是不是有個明文規定?或者,那個標準就像李敖講的,只在負責人的肚子裡?
在互聯網資訊發達,無遠弗屆的時代裡,竟然還有塗黑外國入口雜誌的事發生,要是讓李敖知道,真不知他會罵出什麼話來了。(作者是馬來西亞新聞從業員)(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