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挪威人給一場連環恐襲事件嚇壞了,回過神之後又憤怒了,高喊殺死他,殺死他!
不錯,這是網民們的吶喊。網上民調顯示八成網民贊成恢復死刑,把那個殺人魔處死,因為他已經不適合繼續生活在人群中。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論東西,人同此心,都是有復仇心的動物。
強壓下去的複仇心,強裝出來的慈悲心,事到臨頭之際,終於露出真性情。
挪威自詡最尊重生命,最早廢除死刑。1948年處決了最後一個死囚至今,已經超過一甲子。他們自豪得很,判斷其他國家有沒有人權的準則,就是有沒有死刑。這次遭遇巨變,就原形畢露。
民眾憤憤不平的原因之一,竟就是因為太過尊重生命。
人們突然發現,在現行法律之下,那個殺人魔最多也只監禁21年。即使判到最高的21年“極刑”,也可以在服刑三分之一即7年之後,每逢週末走出監獄尋快活;服刑三分之二即14年之後,即可以假釋出獄,過正常人的生活。
監獄像度假村
有人用平均法,21年除以76命,算出殺一個人只需坐牢105天,這麼輕的刑法,難消人們心頭之恨。
更令人頂不順的,是挪威的監獄簡直豪華得像是度假村,像星級酒店。
這樣的監獄,如果放在比較落後的地區,豪華監獄恐怕會成為殺人的誘因,那些走投無路的人可以放膽殺幾個人,然後住進酒店去度假幾年,出來之後又乾一單,如此循環過一生,輕鬆快活。
人在萬事順遂的時候最容易唱高調。挪威人太幸福了,生活在人間天堂,不知人間疾苦,沒有事到臨頭,可以輕易指責別人。
希望他們遭此巨變之後,體會孔夫子那句老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說:你挪威人要過太平日子,其他國家的人民也要過太平日子。你挪威人不要橫屍街頭,其他國家的人民也不要橫屍街頭。
這是什麼意思?就是說,挪威要出兵打別人的時候,先想想是不是真有必要。這個和平的小國,其實也不是善良之輩,不是“與世無爭”而是長期跟著美國到處用兵。前時轟炸南聯盟,打阿富汗,現在正在轟炸利比亞。
人權似為壞人而備
這次恐襲死了76人,當然可怕,但是在阿富汗因戰爭而死的無辜百姓,是76的多少倍,很難計算。
死刑可以減少,但如果廢除到零,而且對罪犯那麼寬待,好像所有的人權都是為壞人而備,無辜受害者可以置之不顧,那是矯枉過正。有些人罪無可逭,有些人罪不至死。我就認為偷運幾克毒品的人,處以死刑是刑不當罪。
被批評最沒有人權的中國,前不久也修改了法律,把68種死刑減為55種,經濟犯罪如賴昌星現在可以免死,但謀財害命就死有餘辜。
還有,挪威與日本是當今捕鯨業發達的國家。挪威地處北海漁場,水產豐富,何必一定要違抗潮流去搞這種“野蠻的屠殺”?(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