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各部委被要求公佈“三公”經費是一柄雙刃劍,做好了可以為政府加分,弄不好則會徒增民怨,關鍵在於後續文章——公佈之後有無下文。
所謂“三公”,即公務出國、公務用車、公款招待,與民間詬病的“公費旅遊”、“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密不可分,民怨不菲。所以才有溫總今年多次要求公佈三公。早在2007年1月17日,國務院第一六五次常務會議即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該條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實則各級政府、部委甚少照章辦事,在頗為要害的公佈“三公”經費上無一家行動,最終還要靠權力出面,由3年後溫家寶主持的又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諭令“各部委必須公佈‘三公’經費”。
政府還須有三項功課要做
是次會議後,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勁松即向數十個部委提交申請,要求公佈“三公”資料,給部委在權力壓力之外加上法律壓力。
各部委被強制要求公佈“三公”經費無疑是進步,中國人民大學制度分析與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學者、公共問題專家舒可心的評價最高——“從這一刻起,(中國)才是從制度上真正承認政府在花人民的錢。我認為這是我們黨、我們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自我革命’,是中國歷史上的一次重大實踐。”筆者認為,政府要擔得起如此評價,還須有三項功課要做:
一、完成公佈。國務院三令五申98個中央部門須於6月底公佈“三公經費”情況,而據《燕趙都市報》報導,該時限內“九成部門未公開‘三公經費’”。《中國青年報》統計:截至此報7月24日發稿時,有61個部門向社會“曬”出“三公”經費,超過三分之一部委沒有動作。
二、評估已公佈的“三公經費”,包括真實度以及問題所在。
三、解決公佈“三公”中暴露的問題,這是公佈“三公”於最高當局最終或利或害的關鍵。
某種程度而言,“三公”如果僅止於公佈還不如不公佈,比如:《中國青年報》就國家計生委公佈“三公”中近500萬元因公出國費用引述網友話說:“中科院出國費用高或許是為了考察高科技,商務部出國多是為談生意,計生委花那麼多錢出國是做什麼?難道是出國學習先進的避孕技術?”此報文章並稱此次公佈“三公”百姓如“霧裡看花”,存在四大問號:老百姓到哪裡去看“三公”?“三公”花費有沒有超標?“三公”的錢是怎麼花的?公眾質疑了,部委回應了嗎?可知釋疑解惑於公佈“三公”絕對必要,公佈本身只是解決問題的開始。
為此,要思考與著手如下要點:是否將公佈“三公”由一次性動作改為常規動作;是否將須公佈的“三公”由“三個數字”細化,像日本“全部行政經費全面公開”;“三公”公佈的載體延伸至報紙;增設“三公”經費全國工作小組,向社會公佈網址、電話,處理“三公”經費數位真實度審核、相關投訴,問題處理等;檢討現行制度中不合理部份。(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