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尋釁滋事者”是什麼人?大概可以用《水滸傳》中的牛二那樣的潑皮做典型,專門恃強凌弱,橫行霸道。但中國當局如今卻喜歡以“尋釁滋事罪”對付那些維權人士。在“結石寶寶”之家創辦人趙連海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之後,當局再次以同樣的罪名起訴另一位中國知名維權人士王荔蕻。
王荔蕻是在3月21日因參與“福建三網友案圍觀”活動而遭中國警方拘留,最初的罪名是“尋釁滋事”,但在當局正式逮捕時,她的罪名改為“聚眾擾亂交通秩序”。8月1日,王荔蕻案在北京市一家法院開審時,、起訴書上的罪名又改回“尋釁滋事罪”。
王荔蕻的代理律師劉曉原認為,這顯示他的當事人遭拘押4個月後,有關方面仍找不到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起訴她的足夠證據,因此決定以籠統的和莫須有的“尋釁滋事罪”起訴她。因為,這個罪名就像一個口袋,什麼都能往裡裝。
這樣的描述就是中國法治的現狀了。所謂“依法治國”,“依法施政”,用這些維權人士的個案一檢驗,就不難看到不過是美好的理念,難以實現的目標。
王荔蕻近年來積極參與中國各地的維權活動,有“維權媽媽”之稱。在“鄧玉嬌事件”和“三聚氰胺毒奶事件”中,她都曾為受害者打抱不平。
如她的兒子所說,她不過是在幫助他人。但當局就是視這些維權人士為洪水猛獸,不惜以一切手段嚴加打壓。然而,王荔蕻案開審當日,有近百名人士到場力挺。艾未未、趙連海、胡佳這幾位仍在假釋期的維權人士亦甘冒再入監獄的風險而公開表示支持。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保持沉默,自己不過是從一個小牢籠換到了一個大牢籠,同樣沒有人身自由。(作者是香港資深評論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