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在澳洲駐馬大使館外抗議的巫統、大馬土著權威組織(PERKASA)及國大黨3大單位的300名青年團份子,是很幸運的一群人。
這些示威者都能行使憲法賦予他們自由言論及集會的權利,對50位要求有關當局放棄控訴安華雞姦的澳洲國會議員表現他們的不滿。
聯邦後備部隊並沒有以催淚彈或水炮伺候這些示威者。前往大使館路上,他們並未被任何手持鎗械或警棍的大漢攔截去路。
其實,據《新海峽時報》報導,警方將澳洲大使館前道路的兩端都給封鎖了。這應該,因為這是為了讓這些男士們可以安全及舒適的抵達目的地而採取的措施。
領軍的是巫青團團長凱里,2006年他也曾帶領約5000名國陣青年團成員參與一場反以遊行。當時,他們的目的地是正在舉行東盟區域論壇的吉隆坡會展中心,而與會的包括時任美國國務卿賴斯。
抗議的群眾除了焚燒布什肖像,同時大聲直呼:“賴斯,現在就出來!”這場鬧劇在允許凱里進入會場呈交抗議備忘錄後才結束。
總之,這兩場抗議行動裡的參與者都在進行多數馬來西亞人不可以進行的活動,即結集抗議某些議程。
有人可能會記得2009年8月那一場反對內安法令的抗議行動,警方採取激烈手段將要求取消內安法令的群眾強行解散。內安法令下,內政部長有權在未經審訊情況下拘留任何人。
警方使用催淚彈及水炮驅散結集的群眾,包括婦女和小孩。吉隆坡各處也設立了路障,不是為了檢查進出車子,更像是為了那些想要抵達結合地點的抗議群眾帶來不便。當天,有589人被捕。
有人也可能記得乾凈與公平選舉聯盟2007年要求改革選舉制度的示威行動,當年,警方同樣用催淚彈驅散那些參與從獨立廣場遊行至國家皇宮呈交備忘錄的群眾。
綜合以上事件,兩件事再也明確不過了:第一,如果你要示威行動不受警方干擾,就必須讓凱里來領導遊行。給他一件漂亮主題的襯衫,一條頭巾,將他擺在人群的最前端。
當然,請提醒凱里一兩天前使用推特(Twitter)來號召群眾參與,這樣就可以預防警方預備路障及催淚彈,因為他們應該還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處理。
第二,你抗議的目標不可以與馬來西亞有關,例如:內安法令、汽油津貼政策或選舉改革。很明顯的,因為這個國家是不可能犯錯的。於是,你的鎗口必須對外,朝向國際。你可以與以色列人、新加坡人、澳洲國會議員,甚至瑞士政府對抗,任何國家,除了馬來西亞,因為這裡任何事情都很公平。
回到上週的抗議行動,沒有人可以質疑這些抗議群眾和平結集,同時發表他們對50位澳洲國會議員指控政府捏造安華罪行的不滿。
這些抗議的群眾也應該瞭解,這些澳洲國會議員也有針對任何他們有興趣的事物自由發表意見,堅持外人不能對馬來西亞國務發言是愚昧的。這也表示其它國家,包括馬來西亞,都不能要求緬甸釋放昂山舒吉。這也表示其他國家,包括馬來西亞,不能對瑞士公投禁止建築回教堂塔尖而表示不滿。這兩件事,馬來西亞政府都做了。
我們都是世界公民,不應該只關注本地課題,也該關心國際大事,因為這都將影響我們。如果我們不保持這種態度,就意味著在面對1994年盧旺達大屠殺事件時,我們將因內部糾紛的理由而袖手旁觀。
這個月是南非監獄囚犯代號46664獲釋的20週年。曼德拉在1990年2月11日可以走出監獄,正是舉世施壓、抨擊的結果。
是時候醒覺了,全世界有很多雙眼睛都在注視我們,這種目光,不局限在舉辦共運會的時刻。也是時候睜開我們眼睛,關心發生在其他國家的不公事件了,不能因為要人家對我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不聞不問。(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