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發表新書《常識,一個台灣人最好知道的事》,直指“中華民國‘一直’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台灣等於中華民國;早已合而為一。”其意或可引申:與中華民國早已合而為一的台灣,既然“一直”獨立,“已經”獨立,自然就不必“另行”獨立了。
施明德的這本《常識》所要談的,一言以蔽之,就是台灣“獨立”的問題。這就使人想起當年潘恩(Thomas Paine)寫的另一本《常識》(Common Sense),以及它討論和促成的美國獨立。
潘恩1737年生於英國諾福克郡,做過船員和教師等工作。在倫敦結識富蘭克林,經富氏介紹,1774年到北美大陸任《賓夕法尼亞雜誌》編輯,是時殖民地和英國間關係日趨緊張,潘恩的尖銳筆鋒引起讀者注意。以後雖有在費城召開的大陸會議,但北美民眾對革命問題仍猶豫不決。1776年,潘恩發表《常識》一書,談一個簡單的概念:人生而獨立,人權出於天賦,所以北美大陸可自主建國,不必由殖民者恩賜。
當時很多人認為,北美以前與英國在一起因而繁榮,為了以後的繁榮,自不應與母國分離。潘恩駁斥此論之不當,他用了一個老嫗能解的譬喻:因為一個孩子是吃奶長大的,他就永遠不能吃肉了嗎?
只有50頁的《常識》,印了56版,賣了50萬冊。當時殖民地人口250萬,恐怕每個人都傳閱到了。
“如果沒有《常識》作者這支筆,華盛頓所舉起的劍,將是徒然無功。歷史將會把美國的革命歸功於潘恩。”這是美國第二位總統亞當斯的話。
美國獨立成功,潘恩返回英國。正進行打倒皇權的法國大革命,在英國遭到貶斥。1791年潘恩寫了《人權論》(Rights of Man),鼓吹推翻君主制,英國政府下驅逐令,他干脆跑到巴黎,參加法國革命,受到法人的熱情歡迎。可是法國革命派的狂熱使他格格不入。他反對處死法王路易16,與群眾對立。共和在腥風血雨中進行,潘恩被關進牢裡。他在獄中寫了第3本名著《理性時代》(The Age of Reason),主旨在否定神學。由於美國駐法大使門羅的調停,潘恩被釋,回到他精神故鄉美國。
可是由於他強硬的反宗教立場,在美國失去了朋友,受到各方面的攻訐和奚落。1890年潘恩在孤獨中去世,參加葬禮者僅6人。
美國幅員廣大,物產豐饒,且遠離英國,革命時又有法國的支持,所以獨立能夠成功。台灣若與大陸對抗,這些條件都沒有。再說,大陸一向主張“台灣與大陸同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無論是以中華民國的名義獨立,還是以“台灣共和國”的名義獨立,都是“一邊一國”,都是脫離中國。如大陸政府和人民不同意,我們是否有決心以戰爭手段來爭取?
施明德因政治案件3次入獄,共坐了25年的牢。在擔任民進黨主席時,認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民進黨執政後,不必也不會宣佈獨立”。此種理念與主流獨派不同,最後自行退黨引去。
甫過70壽誕的施明德,不改其志,也不改其詞,大概不可能為藍綠雙方及對岸所接納。這一點,倒是與潘恩最終不見容於英法美的境遇差相彷彿。
獨行的人,總是寂寞的;不過他們常常忍得住寂寞。(作者是台灣資深報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