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這真是一個奇怪的大發現和新的論調,根據蘇丹伊德里斯大學人文系的再納克林教授說法,馬來亞不曾被殖民,因為按照海峽殖民地總督克拉克爵士與霹靂的拉惹阿都拉於1874年簽署的“邦咯條約”,僅是將霹靂視為“保護邦”(Protectorate)。
因此只能說新加坡、檳城與馬六甲是英國的殖民地,而馬來半島內陸的各州屬則不是英國的殖民地。
這樣的邏輯能夠站得住腳嗎?讓我們從一個歷史事實來回應這個說法,以便駁斥這樣的調論是不符史實,而在思想上是鴕鳥政策。
不符史實的鴕鳥思維
整個公認的歷史是這樣走過來的:
(一)公元1403年,來自巨港(蘇門答臘)的一位馬來王子拜里米蘇拉建立了馬六甲王國,地跨部份馬來半島及蘇門答臘。後來國王改信回教,亦改稱伊斯干達沙。馬六甲回教王國由茲確立。
從那時開始,馬六甲王朝經歷了五位國王,直到蘇丹瑪末沙時代,葡萄牙終在於1511年佔領馬六甲。
這就是說,馬六甲王朝生存了108年後宣告滅亡,首次被西方國家殖民化。
鄭和七下西洋的故事(1405年-1433年)就是發生在馬六甲王朝興旺的年代。
公元1641年,荷蘭在印尼立定腳根後(1619年佔有雅加達)攻陷了馬六甲,驅走葡萄牙而成為第二個佔領馬六甲的西方列強,也結束了葡萄牙在馬六甲的130年的統治。
邦咯條約殖民半島開端
荷蘭人之所以對馬六甲有興趣,完全是因為它位於馬六甲海峽的一個海港,有利軍艦之通行。同時,荷蘭也需要馬六甲及馬六甲海峽的控制權,以穩住它在印尼的殖民地統治。
隨著荷蘭在海上崛起後,英國也在18世紀加入馬六甲海峽的角力戰。先是於1786年佔領檳榔嶼;再於1819年佔領新加坡。
這一南一北地佔有位於馬六甲海峽的島嶼,顯露了英國人的戰略比荷蘭、葡萄牙及西班牙更有遠見。
果然在1824年的時候,英國巧妙的讓荷蘭退出馬六甲,而換取英國放棄在明古連港的軍事地位。這是各取所需的交換。一個需要對印尼的整局控制;另一個則需要完全控制馬六甲海峽,因為它把眼光瞄向中國的市場與領土。
就這樣,荷蘭結束了它在馬六甲的183年的統治。英國也就真正地成為海峽殖民地的主人。1826年將檳城、新加坡與馬六甲串成一道而擁有對馬六甲海峽的控制權。
英國人雖然熱衷於開拓更大的疆土,但是不忘對馬來半島的殖民化。
1874年,海峽殖民地政府與霹靂蘇丹達成《邦咯條約》,啟開了英國對半島干政之開端。
在條文中,除了承認拉惹阿都拉為霹靂蘇丹外,更規定除了有關宗教以及馬來習俗外,其餘一切政務,蘇丹必須先徵詢參政司的同意。
掌握外交國防內政大權
這意味著英國從霹靂打開一個缺口,為日後對聯邦內陸多個州的統治鋪路。
在這方面,我們注意到,馬來聯邦(Federated Malay States)(即指霹靂、雪蘭莪、森美蘭及彭亨)步霹靂之後塵而相繼成為英國的保護邦,並設有參政司全面參政。
在1896年,這四個州組成的馬來聯邦,又通稱為“四州府”,在實質上已是英國的殖民地,並將吉隆坡列為首都。
同樣的,馬來半島內的另外五個州,也相繼成為英國的俎上肉。其原由是這樣的:在1909年英國促成暹羅簽訂《曼谷條約》,成功地將吉打、玻璃市、吉蘭丹及登嘉樓從暹羅的手中取過來,而英國成為新的統治者。這之中還有一個州尚未納入其中,那就是柔佛。
後者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同意英國委任一名官員擔任顧問官。這樣一來,這五個州也組成“馬來屬邦”(Unfederated Malay States)。
不論是參政司(Resident)或是顧問官(Advisor),他們實際上代表英國行使海外的行政權。
雖然各州保留蘇丹,獲得的權力是有限的。舉凡外交、國防與內政大權都操在英國人手裡,而經濟大權也由英國掌控。
這半島的九個州(馬來聯邦及馬來屬邦)連同新加坡、檳城及馬六甲在早期組成了馬來亞。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更被明確其定位。
事實上,當日本軍國主義者於1941年杪佔領檳城之後,整個馬來亞便淪為日本的殖民地。因此說馬來亞內陸不曾被外國統治與魚肉是不確實的。
未被殖民何須爭取獨立?
當1945年日本投降英軍重臨後,它就更進一步地顯示馬來亞是英國不折不扣的殖民地;尤其是英軍事政府為克制馬共而在1948年宣佈馬來亞進入緊急狀態後,整個馬來亞聯合邦已是英國的“囊中物”。
因而在朝向爭取獨立的過程中,馬來亞人民是需要向英軍事政府爭取與鬥爭的。如果馬來亞不是殖民地,我國人民及自治邦政府無需勞師動眾跑到英倫談判獨立。因此說馬來亞在1874年後,已逐漸淪為英國殖民地是不爭的事實。
至於東馬的沙巴及砂拉越,更是百分百的英國殖民地。也因為這樣,東馬的獨立是通過加入馬來西亞而取得的。而導演“馬來西亞”這齣戲的主角正是英國人,而不是本地人或東馬人。
既然已擺明我們是英國的殖民地,則保護不保護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是向英國爭取獨立的。若不是被殖民化又為什麼要爭取獨立呢?(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