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漢洲:大同小異的報告


(馬來西亞)2010年總審計司報告出爐了,它揭露官員的“慷慨大方”、超高價採購仍足以令人震驚,也感到無奈。

為什麼感到無奈?只因為年年都發生這樣的事,官員對總審計司的揭發,以及人民的譴責完全不當一回事,用100令吉買市價10令吉的東西又怎樣?你奈我何?

是早幾年的事吧,總審計司報告公佈後,反貪委員會和公賬委員會都說要查超高價採購事件,它們說會嚴正看待,要深入調查,絕不包庇涉及貪污舞弊的官員。

私人界嚴厲處分舞弊案

惟因為調查缺乏透明化,沒有公佈調查進度,也沒有公佈調查結果,不知道是否不了了之,講講而已?這大概是官員依然我行我素,對總審計司所揭露的弊端嗤之以鼻的道理吧。

且以瑪拉促進中心以每公斤170令吉來買白糖的例子來說,此事若發生在私人機構,比如發生在一間中型百貨公司吧,那個採購員、採購經理,以及簽發支票付款的人都必定受到對付,輕則炒魷魚,重則給控上法庭,連供應商也不能免。因為人人都知道私人界有此嚴刑侍候的傳統做法,所以私人界的舞弊案不但比公家少,更不敢如此明目張膽。

再看回瑪拉促進中心怎樣處理此事,此機構沒有提到怎樣處理採購人和批准用天價買糖的上司,也沒提及批准付款的人受到怎樣的對付,它只說已向供應商追回多付的錢就算了事。

不宜淡化涉貪者惡行

在這宗事件中,供應商恐怕已成了受害者,因為多收的2萬多令吉不可能全入了它的腰包,相信早已“二一添作五,三一三剩一”,恐怕已瓜分了啦,現在它要回吐,那些已袋袋平安的人當然不肯拿出來。不過,這供應商有無犯了暴利行為,有無賄賂行為,瑪拉促進中心其實須追究一下,以儆效尤吧。

而且,其他那些天價採購的,如用20倍價錢買望遠鏡,用二三倍或十倍八倍價錢買各種東西的,可有拿回錢來嗎?應該沒有吧。

另一方面,總審計司似乎也在淡化這些官員的錯誤,因為它說天價購物的官員沒有作市場調查。

這理由完全不可信,須知我們的官老爺再忙也會逛逛百貨店、電器店、五金店、超級市場,對於物價不會毫無所知,根本無須作什麼市場調查,所以他們出天價採購,理由大家心照不宣,總審計司替他們“解釋”,恐怕會替他們“加油”呢。

所有環節人物皆須負責

總而言之,如果政府要消除天價採購這歪風,那就必須真正轉型,把採購系統轉型為“私人公司化”,一旦發現採購價比市場價高出若干百分點,採購者、批准採購者、批准付款者都須負起法律上的責任,不是內部調查、絕不包庇、停職、調職了事。

最徹底的解決辦法是公開招標,透明化招標,不論供應商的種族背景,價廉物美者得標,杜絕官商勾結竊取國庫的不法行為。

然而,在新經濟政策掩護下,不論種族背景,價廉物美者得標,這恐怕是遙不可及的理想,人民唯有年年閱讀大同小異的審計報告?(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