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性向自主”(Seksualiti Merdeka)是以捍衛人權為起點。自2008年由非政府組織和社運份子聯手舉辦年度活動,藉此喚醒及維護不同性別者性取向的權益。
這類活動過去未曾受到干擾,也許今年想把規模做得體面,邀請淨選盟2.0主席安美嘉開幕卻樹大招風,引起多個團體和個人,包括伊斯蘭黨青年團、土著權威組織及一些穆斯林團體的抗議。警方因應這股聲浪查禁性向自主活動。
性向自主,除了不言自明的男女之間性交的常態,也期望傳統觀念難以普遍認同的同性戀、雙性戀也歸納在法律的範疇,撇除歧視和羞辱。不過,“性向自主”也許是個好名堂,但它演釋的延伸也可能從同性戀再生出怪胎,因為人類性的追求對象不單是異性或同性,也可以不是人而是物和動物。
當性向自主沒有設定規範,那麼性施虐和受虐、群體性愛和亂倫等等非常態性行為就成為人權至上的自由。
因此,“性向自主”組織如果專注為同性戀者作出訴求,那就不必避諱,明明白白的把訴求主題清楚地表達,以免在混淆中亂了章法,日後受到非議。
據德國施奈貝爾博士估算,全世界同性戀者不少於1億人,約佔總人口的2%至4%。其他有關的調查證明,這個數據並沒有誇大。
人類生活歷史的演變常是今日之東明日之西,昨日之非今日之是,以前視為荒誕的現象,經過時間的磨合就會逐漸形成常態。過去,同性戀在宗教和道德觀念下判為變態,但一些國家經過審視之後,把同性戀合法化,世事無絕對。
這種改變,也要看國情和民性,如果是出於尊重個人喜惡、性生活方式選擇的人權考慮,這種行為不會危害社會秩序、他人安全、危害自身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那麼,排斥與壓制這崛起的浪潮,就阻截社會多元性的發展,衍生更多問題。
不過,以當前我國多元種族及宗教文化的固有觀念,尤其是宗教的約束,同性戀能否被人民接納仍是漫長的路,即使律師公會支持性向自主,也有言在先,聲明並非鼓勵同性戀而是捍衛少數群體的人權。
然而,同性戀一旦合法化,就等於播下種子不斷滋長擴散,影響層面越來越廣。這是處於性生活常態者無法卸下的憂慮。
因此,同性戀的爭議仍然會在壓制和抗爭中相互傾軋。畢竟,這種性取向雖然存在2000年,丹麥才於1989年成為世界首個承認同性伴侶民事結合的國家,預料於2012年實施同性婚姻合法。歐洲現有7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14個國家承認同性伴侶民事結合。雖然它成為大馬同性戀者的激勵標識,但保守勢力將是攔路虎,挾著人權縱然使同性戀以至雙性戀取得法律地位,它所引起的社會激盪和負面影響,最終由誰來買單?
非政府組織以人權展開的社會運動,某些課題可以讓人民掙脫強權霸政的枷鎖,而享受人們的稱頌。但是,有些課題又像水喉匠裝置水管,他們並不理會流經過的將是怎樣的水;也像刀匠賣出鋒利的刀劍,不管刀主如何使用手中的工具或把它當作武器,最後交由整個社會承擔後果。(作者是資深報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