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起來,被管制的人


(台灣)台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又開罰了3家電視台與兩家電台,增加了近百萬元收入,但開罰的理由卻令人匪夷所思。

有家電視台因為播出生吞活章魚的新聞,被罰30萬台幣,理由是違反節目分級。但若生吞活章魚畫面要禁播,那麼現宰活魚做成生魚片,以及把鰻魚釘在砧板上當場開膛破肚的節目,是否也應禁播?依此標準,以料理或旅遊生活為主的頻道,豈不都該關門大吉?

另外兩家電視台被罰,則是因為連續劇內容太過血腥暴力,也違反分級辦法。而所謂的暴力血腥,指的是劇中出現長針扎臂、剪插雙手、咬舌自盡以及刀刺胸口、口吐鮮血、腳踢肚子等畫面。

但這兩部連續劇也都在大陸播過,以大陸廣電尺度管制之嚴,這兩部連續劇都未被廣電總局開罰或警告,反而被NCC認定太過血腥暴力,豈不讓人啼笑皆非?而且,瓊瑤的連續劇素以唯美著稱,但NCC卻把她當成昆汀塔倫提諾,想必瓊瑤也一定百思不解。

NCC對廣電媒體開罰,幾乎已經到了上癮的程度,不但開罰比例居高不下,開罰尺度也愈趨嚴苛;NCC雖然名為“通訊傳播委員會”,但它棄正業於不顧,做的盡是內容管制,比過去新聞局還要管得多也罰得多,其實應該改名為“通訊傳播管制委員會”,才名副其實。

NCC的正業是什麼?舉一例言之:4G執照開放是NCC的正業之一,而且稍有數位匯流常識的人都知道,寬頻環境對內容產業至關緊要,寬頻佈建領先才能刺激軟體服務,接著再刺激終端設備設計,換句話說,寬頻佈建速度愈慢,數位匯流的腳步也愈慢。

但寬頻佈建速度的快慢,卻操之於政府,政府如果牛步化作業,遲作佈建規劃或遲延執照開放,結果必然是在猶如大江東流擋不住的數位匯流趨勢下,相關產業不是被淘汰出局,就是被沖刷到邊緣化的位置。

除了這些常識外,現實環境的挑戰其實更為嚴峻:許多國家早已推動4G,韓國已有電信商開辦4G業務,中國大陸也將在4年後上路,但NCC的時間表卻仍然訂在6年後才有4G服務,理由是:台灣不需要在技術剛開始時就搶著跳進去,應該等技術成熟後再進入,更何況,已有4G服務的國家到現在還找不到成熟的經營模式,NCC不能挖個坑讓業者跳進去,導致將來營運困難。

這些說法看似言之成理,但就像科技政委朱敬一日前所言,ICT產業政策的成功關鍵,乃是必須在寬頻佈建上領先其他國家,政府的心態應是不能不做,不能慢做,也不能等局勢明朗才做,否則優勢盡失。

但NCC卻是背道而馳,不但慢做,也在等待局勢明朗才做,這種農業社會等待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觀念,拿來作數位時代產業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不但落伍至極,更是荒謬透頂。

吳敦義日前講了一句名言:“有些事該做卻不做,當然是無能,能兩年做好卻拖4年,也是無能”,這句話用來形容NCC也是傳神至極;但吳敦義敢管NCC嗎?如果他不管,那些被NCC內容管制多年的廣電負責人,以及受害於NCC政策不作為的電信業者,是否該集體向NCC抗議,高聲吶喊:起來,全台灣被NCC管制的人?(作者是台灣資深報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